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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我也要淑女(2 / 2)

“兄弟,你一个大男生买这玩意干哈?”江凡很是嫌弃:“买就算了,还这么粉。”

谢瑾年没搭理他,看向余歌,“给你。”

刚理完发的男生身上还残留着淡淡的清爽洗发水味,沁人心脾,蓬松的碎盖被减去,男生的面容更硬朗英俊。

受宠若惊的余歌呆了呆,不确定指了指自己:“我?”

江凡不屑皱了皱鼻子:“不然呢?这里就你女的,难不成给我?”

谢瑾年把玩着发箍,挑眉看向江凡,“其实,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江凡脑门直抽抽,骂了句后就先一步走了。

余歌伸手接过发箍,看着粉嫩嫩的,上面还点缀些小钻石。她嘴角抽了抽,露出尴尬不失礼貌的笑,笑的弧度很浅。“谢谢。”

“不客气。”谢瑾年见她脸上的笑容,自信点了点头。

嗯。女生果真喜欢粉色的。

余歌没回家,敲响了安倾家的大门。

安倾听完她的话,瞳孔放大,话里带着不可置信的荒唐:“你要当淑女?”

余歌点点头:“干嘛反应这么大啊?我不配是么?”

安倾的表情一言难尽,说什么也不肯教她。在余歌几个小时的软磨硬泡下,连家也不回了,跟在她屁股后面恳求。

“倾倾子最好啦,当是帮帮忙嘛~我给你学费。”

“不是,你怎么不去找芷迎呢?”

安倾和简家傲等人都已经认识了孟芷迎,而且他们都玩的很好。“她那么一个大家闺秀,懂得比我多吧?”

余歌上前摇着她胳膊,各种拍马屁:“因为倾倾子也是大家闺秀呀,人美心善,嘴甜温柔,小家碧玉……”

“好好好,我答应你就是了。”她无奈妥协。

虽然不清楚余歌受了什么刺激,突然想改变性格,但是说来说去还是拗不过她的软磨硬泡,答应了下来。

黑色天穹下,路灯掺杂着朦胧夜色,余歌嘴咬筷子,头顶几本书,脚踩地上安倾特意为她画的直线。

安倾站在一边抱着胳膊,在看到余歌又一次踩出线后连连摇头:“不行,要迈小步,淑女都是小碎步的。”

“啊~”余歌吐掉筷子,瘫软在地上,疲惫和生无可恋写在脸上:“这个方法会不会太弱智了些?我怎么感觉我就跟个傻逼一样。”

安倾弯腰拾起书本和筷子,说得头头是道:“咬筷子是让你练出像芷迎那样恬静温柔的笑,走直线长期可以走出小碎步。”

虽然觉得方法蠢且不现实了点,但为了谢瑾年,余歌还是咬牙坚持。

于是白天时候的她认真看作文书,积累词汇,大家闺秀可都是能说会道,能言善辩的,且口才不错。晚上就和安倾学习变淑女。

落叶知秋,风吹卷地上的落叶,缓缓飘向远处,余歌和安倾肩并肩脚踩在上面发出清脆的声响。

身边三两结伴的女生嬉笑着由远及近,热闹只是短暂的,很快又远去。

安倾由内而外透着温柔气质,她弯腰拾起落叶,在手里把玩着。

知道她喜欢谢瑾年,余歌本是不打算跟她说自己也喜欢他的,但感情就是不受控,想了想,为了俩人之间以后不上演狗血的撕逼大战。

余歌抱紧手里的书,还是将憋了许久的心里话说了出来:“倾倾子,其实,我喜欢谢瑾年。”

果然,身边的人动作明显一顿,许久没反应。

秋日的空气很是干燥,余歌压抑着剧烈的紧张感,舔了舔唇,抱着书的拳头握紧又松开。

良久,安倾回头看她,弯起嘴角,好看的眼睛弯起:“没关系呀,你喜欢是你的权利。毕竟……”

她顿了顿,眼里的光似乎暗淡了下来,“他这么优秀,值得被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