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圣人转世条款。
圣人可以选择自己坐化,进入转世。
也可以选择渡劫失败后,再进入转世。
除非是在渡劫过程中,不但失败了,还被天劫将自身摧毁得干干净净,一点东西都没有残留下来。
圣人转世,不需经过十二殿阎罗(由于这个洪荒世界的特殊性,地府的阎罗由十二祖巫旗下的十二名大巫担任,故此,为十二殿阎罗)的审判,可直接轮回。
而且,必然能轮回成智慧生命,而不会轮回成普通的,没有智慧的被毛戴角、湿生卵化之辈。
这多少算是圣人的特权!
毕竟是圣人,不可能和圣人之下一样的,这多少算是他们修炼到巅峰的一个肯定和尊重。
但是,轮回成有智慧的生命,是一回事,能不能修行,或者能不能再一次修炼回圣人境界,这又是一回事。
而且,相对于圣人来说,普通人只需要修炼到大罗真仙,就可以唤醒前世记忆。
但圣人的话,需修炼到圣人境界,才可以唤回圣人记忆。
此外,石辰并没有依靠大道石碑的力量,去除掉无法寻找转世轮回之人的这个规则。
这原本是罗睺使用真界圣人炼制的法宝弄出来的,为的是不让他自己的转世身被发现。
但石辰觉得,这一点对于洪荒,还是很有利的。
因为石辰认为,每个人都不同,那么是转世前和转世后的自己,也应当为两个人。
而选择做转世前的自己,还是做转世后的自己,又是否要和前世的朋友相聚,这应当都由自己做出选择。
如果去除掉这一点的话,强大的修行者完全可以找到刚刚出生的亲朋好友或者仇人。
这样的话,他们就可以将仇人扼杀在摇篮里,从小教导他们的那些亲朋好友去认可自己前世的身份。
这样的话,对于他们的转世身,不公平。
在写完这六条之后,石辰又迟疑了起来。
他其实,是想要再写一条的,将第七条定为最后一条。
以后如果有补充的话,那再写也不迟。
可是,他不知道要不要写下这第七条。
石辰在迟疑了良久之后,最终,写下了这第七条。
第七,圣人以下,可以下克上!
说是说,是圣人以下,但真能以下克上的,最少也是大罗金仙巅峰或者准圣境界才行。
真要是被大罗金仙以下的修行者打败圣人,那这个圣人也就没有必要存在了。
而当圣人之下打败圣人的话,可以直接剥夺圣人之位,让自己成圣,原本圣人将会跌落圣位。
石辰之所以要制定这个规则,主要还是怕,在某些年代,会出现一些惊才绝艳的人物。
但他们却是会因为圣人之位已满,没有圣人主动坐化,给他们让出圣人之位,从而只能止步于圣人之下。
这对于他们来说,其实是不公平的。
所以,石辰才给了他们这个机会。
如果他们真的能够强大到以下克上的话,那么,让他们成圣,又有何妨呢?
但如果他们虽然表现得很强大,但不足以以下克上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他们还不够惊才绝艳,只能算是普通的天才。
而能够成圣的人,几乎都是这种天才。
同等资质之下,是没有必要给他们让位的。
做完了这一切之后,石辰这也才离开了大道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