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有过另一个名字。”他说,“只可惜你们也好,这些异乡人也好,一定没有听过。那是我在投靠罗英叔叔之前,在山上混日子时用过的名字。那段岁月挺有趣的,只是后来有些人眼中只有利益,没有了友情,让我彻底失望,所以我才决定结束那一段荒唐的人生。”
“那段人生里,我有个名字,叫双闪。为什么叫双闪呢?”他认真地说。
两个武者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愣愣地看着他,又不敢打断。
“是因为这个……”罗华笑着,突然伸手。他出手极快,快到两个久经格斗训练的武者也没能反应过来,腰间长剑的柄便已经在他的手里。
他向后退去,两把长剑便随着他的身形离鞘。
他身子在后退之际旋转,如一道旋风,猛地转了方向。他俯下身子,如一头出击的猎豹躬身疾掠,转眼之间就绕过了钢丝木桩,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来到大汉面前。
左边和右边的剑,各带起一道闪耀跳跃的寒光,同时闪起,是为双闪。
剑的光闪起,掠过大汉的脖颈,大汉却才来得及将大斧举起,但不等他发出怒吼用力劈下,脑袋已经在血光四射之中脱离了脖子。那高举斧头的身子向后倒下,鲜血喷起老高,如一场赤色的雨。
罗华脚步一错,躬身躲开,两把剑在他的手中化成了两道光,每次都是同时闪起,同时熄灭。
时间仿佛只是一转眼。一转眼间,他的两名护卫便眼见着那大汉失去了头颅,九个盗贼只来得及象征性地挥了几剑抵抗,便被不断闪现的光夺去了性命。
罗华转身,漂亮的礼服上满是点点滴滴的血色。他目光平静,望向了马车后方,然后露出了笑容:“生意做不成,人情也就没了。”
这时所有人才明白他那话的意思,后面的六个人望着他,眼里的恐惧足以用来书写一本厚厚的惊悚小说。
嘴边有些东西,热热的,粘粘的,挂在那里令皮肤发痒。罗华伸出舌头舔掉,然后和着口水吐了出来。
“虽然这么说有些狗血,虽然这种话早在骑士小说里被写烂了,但我还是想说——恶人的血,味道确实不好。”罗华笑了笑。
身子躬起的他,如一阵疾风,向着后方冲去。那一瞬间里,连他自己的护卫和随从也生出恐惧感,觉得是一头恶狼在向自己扑来。护卫本能地伸手抓向腰间,这才想起那人是自己人,而自己的剑,已然在那人手中。
如一阵风掠过,罗华向车后掠去。
六个盗贼惊恐四散,向着山林中跑。但耀眼的闪光中,还是先后倒在血泊里。
静静立在尸体堆中,罗华双手一扬,两柄剑旋转着飞向天空,他腾出手来擦了擦脸上的血,再伸手一抓,两柄剑便又在他手中稳稳停住。
“愚蠢呀!”他摇头感叹,“无用的花哨技巧其实才要下苦功,真正的杀人技术反而没那么复杂。你差了太多。”
他摇着头一路走了回来,将两柄剑抛向两个护卫。护卫接过,感觉手有点抖。
“可惜了一身衣服。”罗华叹息,“好在备出了几套换洗用的,但也不能浪费。走,到前边找个有水的地方,给我好好洗洗。”
说着,他就这么脱起了衣服,把染血的礼服和衬衫脱下,露出了**的胸膛。
两个武者终于看到了罗华衣服掩藏之下的隐密。
那是一具有着完美肌肉的身躯,看起来消瘦,但实际上,是因为经过刻苦的锻炼,将身上所有多余脂肪都燃烧一空,因此只剩下了结实肌肉而给人带来的错觉。
两个武者有一阵恍惚,觉得自己原来一点都不了解这位先生。
到底谁是谁的保镖呢?
罗华看着他们,笑了:“钱可以用来买命,用在这样的人身上也不算浪费。但买卖必须公平,否则,我不做。你们明白吗?”
他们不明白,但还是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
脱得只剩一条大短裤的罗华重新坐进车里,闭目养神。仆从惊慌地跳下车,拾起他的衣服,不敢再上车,于是抱着跟在车旁。马车向前而去,在两里外找到一条小溪,饮马,洗血。
罗华闭目养神,没有回忆山中岁月,没有想当年山上的那些笑声、歌声,以及最后演化成的喝骂声,厮杀声。
他只是想着未来。
杀敌,便要先杀强敌。强敌一死,弱敌便容易解决,而且强者之死,总能给弱者足够的震撼,凭着这震撼,自己气势就涨了几分,对方的气势就弱了几分。
这是道理,血战的道理,以弱胜强、以寡敌众的道理。
也是商场上开拓的道理。
因此,他选了第一帝国,也选了王都商圈。
马车一路向前,他在路上并不沉默,时常给随从们讲笑话,但老实说随从们都不大笑得起来。游手好闲的浪**公子与杀人不眨眼的双闪间,差着天地辽阔男女之别一般的鸿沟,他们一时接受不了,各自心中惴惴不安。
为那一眨眼的两道闪光,为多年来自己对放出闪光者的轻视。
罗华似无所觉,乐天派般地每日嘻嘻哈哈,终于穿越千山万水,来到荣光帝国的王都云中城。
洗去一路风尘的办法,一般是高档客栈的酒肉,以及豪华酒店里的姑娘。罗华很人性化地放开四位随从去疯狂了一夜,自己却静静坐在房间里,看着伊特给他的名单。
名单上,全是各国商界的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