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相信,如果下次再碰到陆九寂,小命肯定就保不住了,像这种有钱有势的男人,他根本惹不起,刚好碰到这个工地招杂工,他就用几包好烟,贿赂了一个小工头,在这里干起来。
起初,他还是好好干活的,毕竟有个栖身之地也不容易,可是,一天下来,他浑身酸痛,想到那一丁点的工资还不够他买酒吃肉的,于是心生一计,打起这些铜丝的主意。
一捆铜丝就可以卖一千多,如果搞个四五捆,他就有钱离开这个鬼地方,换个城市去生活。
“你在干什么?”
背后突然间传来冷喝声。
钱达吓得一颤,手一松,身上的麻袋落到了地上,好巧不巧的砸在他的脚后跟上。
“奥哟,疼——”
他马上跳起来,跟跳大神一样,样子有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你这麻袋里装的什么?好大的胆子,你居然敢来这里偷东西,活的不耐烦了吗?”
工头一下子就抓住了钱达的衣领,愤怒的说道:“这个工地可不养小偷,走,跟我去见总经理。”
然后拽着钱达,就要往总经理办公室去。
钱达苦哈哈的解释,“兄弟,别呀,这是个误会,我可不是小偷。”
“我是工地上杂工,因为看见这边的东西堆放的太杂乱了,所以帮忙清理一下,您可不能冤枉好人,难道努力工作还有错了。”
他眼珠子乱转,信口胡诌的借口也有几分道理。
可是这个工头也很精明,一下子就看穿了他的小伎俩,紧紧的抓着他的衣领,大声的喝道:“你是不是好人自己跟经理解释去,不要想忽悠我,这工地我比你熟悉,这些铜丝一直都放在这里的,谁需要你清理?
恐怕不是被我撞见,你早就溜之大吉了,像你这种人我见多了……”
钱达见这一套行不通,马上就改变策略,讨好的说道:“这还真的是个误会,您就当没看见好不好?我这里还有几包好烟,就当我孝敬您的?
我现在就辞职,离开这里,如果您肯放我一马,我这辈子都会记得你的大恩大德,下辈子做牛做马也会报答您的恩情。”
“您想一想,如果我的日子好过,也不会来这里干杂活,实在是被生活逼的没办法,我的孩子还在医院呢,等着我送医药费过去,如果今天您放了我一马,就等于是救了我一家……”
他一面卖惨,一面从兜里掏出好烟,往工头的兜里塞。
正当工头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几个人朝着这边走过来,为首的正是工地的总经理,带着安全帽,其余的几个人都西装笔挺,很有气势的样子。
“喂,你就是钱达吧!”总经理眼睛一亮,朝着这边看过来,然后又对身边的那个冷酷的男人说道:“总裁,他应该就是钱达,工地上的人都去吃饭了,唯有他没去。”
冷酷的男人眯起了双眼,透着危险的气息,嘴角的弧度带着几分嗜血的残忍,他大步的朝着钱达走去。
小工头赶紧回应总经理:“总经理,他就是钱达,他想偷工地的铜丝,被我抓个正着,这个麻袋里装的全部都是铜丝,要不要把他送去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