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正规登记的猎魔队,在很多方面是非常吃亏的!
简单的说,登记后,虽然可以享受到一些官方的待遇,但同时也要受制於官方的规则。
眾所周知,在法外之地守规则,会死得很惨!
要是连命都没了,要官方的待遇有何用
所以,很多猎魔队学聪明了。
去他吗的规则!
拳头才是硬道理!
李铭去做猎魔人的理由,很简单。
第一,搞钱。
第二,歷练。
第三,寻找替父亲治腿的方法。
这个世界,召唤师修炼的术力,已经运用到很多生活领域,比如医疗方面。
医疗水平空前强大!
如果李建林刚受伤时,有足够的金钱和人脉,未必不能治好。
但时隔半年,再想断肢重生,就比较麻烦了。
不过,但凡有一丁点希望,李铭便绝不放弃!
往后几天,李铭按时去工厂报导。
家里对他打暑假工很支持,没有多问。
直到家里完全相信他在打暑假工以后,他便离开了工厂,前往地下城。
猎魔协会,便在地下城。
地下城,冒险者的乐园。
这地方相较於地面,略显昏暗、潮湿、骯脏、混乱,但勉强能称作一个文明地。
很多自身有黑底子的召唤师,无法获得荣誉勋章,在地面生活的不如意,便会选择来地下城闯荡。
如此环境,造成了一个现象,地下城的召唤师,实战能力普遍比同级的地面召唤师要强!
因为,这里不看学歷,不看等级,不看荣誉勋章,一切凭实力说话。
有能力的人,隨便在竞技场和猎魔队,都能混得风生水起。
而没有能力的人,不管学歷多高、等级多高,都无法得到別人的尊重,甚至连混口饭吃都难!
电梯通道口。
李铭隨著拥挤的人流,走了出来。
他来之前特地装扮了一番。
一袭宽鬆黑衣,头戴黑色鸭舌帽,面部带著一张黑色面具。
整体看起来黑黑的,神秘冷酷风。
这套装扮,在地面肯定会引来治安人员的警惕。
但是在地下城,很不起眼。
这里绝大部分人造型怪异、张扬个性。
甚至隨身携带武器,也属於合法行为。
那些穿著规规矩矩的傢伙,反而暴露了初来者的身份,很容易遭到轻视和排斥。
这不,李铭在人群中,便认出了两名同校同学。
这是对校园情侣,估计高考不如意,就瞒著父母,约好一起来地下城闯闯。
而两人明显没有做好提前准备,穿了套情侣款的短袖,像在地面约会似的就来了,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
女孩很快露出胆怯,躲在男孩身后。
男孩也很紧张,但故作镇定。
他嘴上安慰著女孩,可是听到別人肆无忌惮討论女孩的姿色,甚至有人冲女孩吹口哨,他也假装视而不见,根本不敢展现男友力。
“小妞儿,刚来地下城”
“嘿嘿嘿嘿,爷就喜欢这种小白兔”
“要不要跟哥混,吃香喝辣”
“小子,看在你女朋友这么可爱的份上,老子让你们加入我的猎魔队,怎么样”
“俩小屁孩儿,不滚回去好好读书,跑这里瞎晃什么!”
“喂!要走就走,別挡老子路!”
这时,这对情侣后面的一个赤身精壮男子,嫌他们走得慢,用力推搡了男孩一把。
男孩猝不及防,一个趔趄差点向前栽倒,狼狈模样引起周围一阵鬨笑。
而周围的鬨笑声,仿佛刺激了精壮男子。
他故意冲男孩吹了声口哨,然后当著男孩的面,用力在女孩臀部上拍了一把,一脸得意。
女孩本就是惊弓之鸟,当眾遭此羞辱,哇的一声崩溃大哭起来。
男孩一把拉过女孩,护在身后,满脸怒红的瞪著精壮男子,却只敢“你!你!”几声,根本不敢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