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宫胜在清净——只要能不主动找人搭话,并且自动屏蔽掉一些狼哭鬼嚎。
除了环境的“简朴”之外,还有一个缺点是,地理位置过于优越。
在御花园后面的林子里,刚兴冲冲挖了两颗笋的时宜,在转过头撞到一张漂亮却阴沉的脸时,如是想到。
她在以往的位面里,有过不认人的经历。
但眼前的人,特征实在过于显著。
或许很多人认为,用漂亮来形容男人,是不准确的。
但孟鸣柳这张脸,完全可以打消这种顾虑。
时宜手里捧了五颗笋,在看见他的第一眼,吓掉了三颗。
倒也不是被他的颜值震掉的。
眼前人狭长漂亮的眼里,正明晃晃写着杀意。
不是寻常的“要杀你”,而是比暴戾的杀戮更多一点玩性。
虐杀。
这两个字窜上头顶的时候,时宜的本能是跑。
但事实上,她面无表情地拍了拍裙子下摆因为挖笋粘上的灰土,然后蹲下身,从地上把笋一只只捡了起来。
紧接着继续维持着面无表情,以再正常不过的步态从首辅孟鸣柳身边走过。
就仿佛根本没有看到这个人。
世人都知道,当一只疯狗准备追着你咬的时候,疯了似的逃跑,只会让它追地更欢,咬地更狠。
她会一颗颗敲下疯狗的锋利爪牙,然后把它们扔进臭水沟。
但绝不是现在。
可惜,她装看不见人,人却看见了她。
冰凉的手指贴过来的时候,时宜的鸡皮疙瘩从手腕一直窜到全身。
她知道自己现在的表现,一定像人走夜路时撞见了鬼。
孟鸣柳也显然发现了这一点,幽深无光的眸子在她身上转了一圈,笑声就毫不吝啬地传了过来。
但这笑声丝毫没有缓解诡异的气氛。
冷,沉,幽,怖。
像阎王从地底爬了起来,不仅发出桀桀怪笑邀请她跟他一起走,还要伸出又红又长的舌头,通过舔舐灵魂的方式在她身上做下标记。
身边跟着的两个小鬼,也一起吐着舌头,既然不能动阎王标记过的灵魂,那就吐口水。
不但恐怖,
而且恶心人。
别太荒谬了。
时宜努力压制住想要拧起来的眉毛。
他是堂堂首辅,一朝重臣,权倾朝野,其实根本没必要再武装出一副神魔不惧,来者皆死的架势。
下位者想服众或许要装,真正的上位者却有足够资本,用温和的手段让人心甘情愿被驯服。
反正肮脏的事,自有人代他去做。
像孟鸣柳这样,把“我有能力弄死你”这种事写在脸上的人,反而会遭到更多猜忌和提防,这并不真正对他掌权有利。
那他每日这样端着,到底是为什么?
时宜的眸下意识垂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并不是个可以令人安心思考的好地方。
她咽了咽嗓子,仍觉得喉咙发干,声音却很亮,“大人有何贵干?”
可能是一时紧张,音色甚至有些太亮,像被老师抽起来发言,而且内心知道答案的骄傲小学生。
堂堂正正,干净有锐气。
“你不认识我?”他声音却像贴着人耳廓,丝丝缕缕缠绕着爬起来的低喃,喑沉得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