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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2 / 2)

姜明的内心突然一疼,“哎,这个傻丫头,总是想着别人,却总忽略了自己。”

姜明心思一动,“灵玥走的时候还顺带着带走了我的衣物?”

姜明思虑阵阵,“莫非她害怕我醒了以后去追她?

所以用这个办法拖延一下时间?”

越想,姜明越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

“老金,距离你砸晕我到现在,过去多长时间了?”

“嘿嘿.”程咬金尴尬的挠挠后脑勺,“公子,我砸,不不不,我轻轻的敲晕你,是不想你被情毒折磨呐,我.”“闭嘴!”姜明面色一黑,“我问你过去多长时间了!”“五五个多时辰了!”姜明看了看渐渐昏暗的天色,“我曾经听过这样一句话,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今天居然有了这样的感受。”

“公子,你是不是觉得很亏欠徐姑娘。”

程咬金讨好似的走到姜明身上,“公子,放心吧!

天下有情人终会相见的。”

姜明诧异的看了一眼程咬金,“没想到你看着五大三粗的,心思倒是很细腻嘛!”

“嘿嘿.”程咬金翁声害羞道,“不敢,不敢,只能说略懂皮毛而已。”

“老金,听说你皮特别厚!”程咬金猛的一愣,“公子,别啊!

我皮肤很细嫩的。”

“是吗?”

姜明嘴角邪魅一笑,“我今天就好好的让你浴血重生一回。”

“嘭!”姜明猛的一拳,砸向了程咬金。

“公子,不要啊!”

整个荒土丛林,不断回**着程咬金的哀嚎声。

“嘭!”再次被姜明一拳砸飞的程咬金,竟然发现伤痛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着,感受着四周治愈气息的汇入,程咬金顿时心喜道,“多亏了小屁孩在,不然就真的被公子揍的遍地开花了!”“文姬,收了你的治疗技能!”“嘻嘻.好的,好的!”很快,程咬金就发现,自己身上的伤口已经不再恢复了!“嘭!”猛的又是一拳。

“啊公子,不要啊!”

朝歌城外,今晚的月色格外的明亮,整个朝歌城都被照的一片通明。

幻溟激动的看着城池外暗淡的光罩。

“桀桀,明天就是最后一天了,看这个样子,不用幻羽大人出手了,我就能搞定。”

“嘭!”幻溟手里黄金气浪如柱,猛的朝着那暗淡光罩攻击而去。

很快,黄金气浪就被光罩吸收,其散发的光晕却是又暗淡了几分。

“嚯嚯,那我就一鼓作气,天亮的时候,将这个破罩子彻底击碎。”

城中,听着头顶光罩不断被撞击,以及城池外幻灵族狂妄的吼叫声,郑兴眉头不断皱起,两只大拇指来回反复的按着太阳穴。

“哎,这个庇护光罩应该坚持不了多久了!”看了一眼桌案前笔墨未干的词文,郑兴心烦意乱的将地上密密麻麻乱扔的纸团乱踢了一通,每踢一脚,一种全所未有的紧迫感就会顷刻间袭上心头。

郑兴无奈的叹着气,“哎,作了十几首,也修改了不下千次,可还是没一首词能被评为黄金级别。”

郑兴身后,李忠义和李忠城两兄弟默默的低着头,“城主,我们两个让你失望了,到现在为止,我们都还是青铜词人,依然没有突破。”

光头李忠义一脸不忿的说道,“不过我倒是听说鼠大胆突破成为了白银鼠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