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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掩人耳目(2 / 2)

棉衣是浅粉色,别提多萌萌哒。

这个时代的姑娘喜欢花里胡哨的颜色,显得明媚阳光。或者也有素雅的颜色。

并不喜欢黑色灰色墨蓝色之类的。

小阿远也有新衣裳。

是之前乔迎雪给他买的。

在浴室里时,容颉洗完了澡,自己穿好衣服之后,就给小阿远也穿好了。

穿好之后小阿远才醒了。

容颉就抱着他出了浴室。

“好了,别抱着了,来,给我。”乔迎雪把小阿远接过来放到地上,让他自己走。

虽然小阿远还是有点迷迷糊糊的,小胖手不停的揉眼睛,走路时深一脚浅一脚。乔振媳妇就把小阿远的手接过来,说道:“妹子啊,大嫂长得矮,拿着小阿远的手比较合适。你总是俯身不太得劲儿。”

小不点儿长得太矮小,就算胳膊向上伸直了,乔迎雪拉着他的手走路也有点费力气。

但乔振媳妇不一样,她比乔迎雪矮了八公分,而且她腿短,这样拉住小阿远的手不用俯身就可以。

乔迎雪从来没观察过这事儿,此刻听大嫂一说,再看一下,好像是这么回事。

乔振继续赶马车,几个人一起到了一家客栈。

容颉让掌柜的帮忙喂马,给了几钱碎银做小费。

乔振睁大了眼睛看向容颉,还要拉他一把,那意思是你怎么给这么多钱?

但容颉既然都已经给了,乔振也知道不好明晃晃的拆容颉的台。就只是肉疼而已。

乔迎雪一旁忍不住就笑了。

她在想,果然从王室里出来的贵族就是不一样。

有句话叫做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都已经过了十一年贫困潦倒连饭都吃不饱的日子了,如今手里有了点小钱钱,居然又开始挥霍了。

当然这小钱钱并不是乔迎雪给他的,而是凌金凯给的。

凌金凯单独给了容颉一些钱。

大多数是碎银。

说是此行万一碰到机会可以买到吃的,那需要的都是碎银,不然若是整块整块的,那些小商贩根本破不开。

所以凌金凯也挺细心的。

结果容颉却如此挥霍,在这里乱花钱。

但乔迎雪自己有钱,她供得起容颉挥霍。也就不在意了,只是觉得好笑而已。

就算日后,即便凌金凯即位后也不给容颉钱花,乔迎雪有挣钱的能力,也一样能养得起容颉。

她负责努力赚钱养家,容颉就负责貌美如花就可以。但这话可不敢跟容颉说,不然也太伤他的男子汉尊严了。

不过以凌金凯对于容颉的兄弟情,凌金凯应该不会那么狠心的。

其实乔迎雪和乔振想多了,容颉并不是人傻钱多乱挥霍。

而是,这掌柜的是江湖人,在这一带挺有名气的。他是个讲义气的,得了别人的好处都会记住,若是碰到机会,就会想办法帮别人捞点好处。

就是那种可以长久信任的。

虽然容颉跟乔迎雪要去郾城,日后不一定会回来,但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

这边是叫玉衡镇,因为是郡城和郾城的接口位置,所以江湖人会在这里设立打探情报的地点,那么利用做生意就可以掩人耳目了。

现在,掌柜的一看到那些碎银,立马欢天喜地的接过,不给容颉半分犹豫的时间,因为生怕容颉后悔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