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前的日光十分耀眼,一束束金光不要钱似的普照在大地上,完美的自然光线,切割出一张张青春洋溢的剪影。陆暮西完美达成说废话的目的,指了指开始“回光返照”的太阳和到处找角度拍照的姑娘们:“你们俩不去换裙子拍照吗?”
林度这才从一束束花的飘飘然里走出来,卸下汤林和肩上的重任,跟余斯清一起回教学楼换衣服。
余斯清的礼服是直接找她妈妈送到学校的,除了裙子,还附赠送来了各种各样的化妆品和饰品,光口红都有七八种色号。
等再出去的时候,太阳已经落了一半,舞台上的彩灯们张牙舞爪地亮着,有的在闪,有的在转,音响里放着震天的音乐,成群结队的少男少女聚集在舞台四周,欢笑声和音乐声在校园上空沸腾。
余斯清穿着身白色连衣裙,只要不说话,真真跟朵出水芙蓉一样。但她一开口,那豪迈的架势瞬间就让一半的花瓣垮掉了:“林度你是在爬吗?节目快开始了,快跑!”
出水芙蓉余姑娘说完就恶狠狠地一回头,拉着林度的手腕没头没脑开始往前冲。
林度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扯着跑了两步。她穿着个黑色吊带连衣裙,长发散在背后,跑起来裙摆跟头发都撒在风中。
按理说,黑色跟吊带两个字怎么想都是跟妩媚性感有关,但因为那条裙子的领口跟“性感”两字比起来简直相当保守,裙摆设计还是不规则的,再加上林度身上那股跟“妩媚”八竿子打不着的气质。所以这身衣服穿在她身上不仅没什么俗的味道,还莫名有股子淋漓尽致的洒脱感。
观众席没有座位,全是站票,大家几乎都是自发以班级为单位聚拢起来,争取寻找一个最佳观赏位置。
操场全是人,林度被余斯清拉着穿过层层人群才找到了自己班的位置。
“呦呦呦,你们这是什么黑白无常的搭配?”汤林和挑着眉毛让了让位置。
“你懂个屁!”,“黑白无常”两人一人给了他一掌。
余斯清站到汤林和身边,自发把陆暮西身旁的位置让了出来,整个过程中,她从举止到表情都非常的刻意,演技是属于跨界到演艺圈都无人问津的那种浮夸。
朋友总是犯贱怎么办?
以毒攻毒就好了。
林度完全无惧两人看好戏的目光,还大剌剌在两人的注视下到陆暮西面前转了一圈,笑着问:“怎么样,好看吗?”
陆暮西显然也是个以毒攻毒的好手,非常认真地把林度从头到脚细细打量了一番,仿佛鉴赏古瓷的专家一样,打量完,才津津有味地“点评“道:“皮肤白皙,头发柔顺,五官完美,口红颜色也很衬你。”
他条分缕析地说完,最后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得出结论:“相当好看。”
“嗯。”林度满脸认同地听完,也一本正经地回,“小伙子,有眼光。”
两人一唱一和的“以毒攻毒”立马奏效,两位吃瓜人士一脸便秘地将脑袋转到舞台上,齐齐怒道:“你们同桌俩都有病!”
林度和陆暮西对视一眼,齐齐乐了出来。
第一个上台的是几个女生,打扮的很酷,因为没有主持人,所以她们都是自发报幕。
五颜六色的灯光打在台上,姑娘们明媚而自信地带来了一场kpop舞蹈串烧,整个场子都躁了起来。
后面上台的都很踊跃,唱歌的,rap的,跳街舞的,甚至还有讲相声的。
当然,把气氛推向最高潮的还得数那个穿着西装上台表演地板动作的哥们,跳一半,不知道是因为动作太激烈,还是因为衣服太紧绷,又或者是双管齐下,反正那哥们的裤子在众目睽睽下崩了。
那裂帛声简直可以称得上天崩地裂,整个场子安静了里面,然后几百人轰然大笑。
林度这辈子没听到过那么大的笑声,简直震耳欲聋。最后,那哥们在哄笑口哨声中红着脸连滚带爬地跑了——吹的最大声的据说是他的亲兄弟伙。
每个人下台后都有长达半分钟的掌声,这哥们下台后足足十分钟才消停下来。
节目继续推进,音响的声音太吵,林度看到有个唱歌的男生自告奋勇充当起了主持人,忍不住提高声音,开始撺掇陆暮西:“你不是会吉他吗?临时主持那哥们有,我帮你借,上去唱首歌啊!我敢打赌,你绝对能在表白墙挂一周!”
比起有些兴奋的林度,陆暮西就淡定多了,他低头问:“我为什么要在表白墙挂一周?”
林度一边给台上的人鼓掌,一边侧过脸头头是道地跟他摆事实讲道理:“被人留在青春里不好吗?就像刚刚那地板哥一样,可能有的人就这么记你一辈子了。”
她说完又补了句:“别问我你为什么要让别人记得!”
林度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直在台上,所以她没注意到旁边的陆暮西其实压根没有反驳这句话的意思,更没有看清他说“那你认真看,别走神”时的表情。
陆暮西真的上台了,也真的借了那位临时主持的吉他。
他穿着最简单的黑T,挎着黑色吉他背带,干净而挺拔地站在台上,看着某个方向,唱起了《反方向的钟》。
“穿梭时间的画面的钟
从反方向开始移动
回到当初爱你的时空
停格内容不忠
所有回忆对着我进攻
我的伤口被你拆封
誓言太沉重泪被纵容
脸上汹涌失控
城市霓虹不安跳动染红夜空
过去种种像一场梦”
霓虹在他面上流转,微风鼓起少年的衣衫。
大家纷纷举起手机,开着手电筒,随着旋律一起摇晃。
那张熟悉的面庞就这么消失在了灯海里,但陆暮西还是看着那个方向。
我看不清你的日子,希望你能记住我久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