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回-废旧的物资-055
农村调查与县城调查的两个审计小组重新合在一起,返回到湖阳县供电公司,将两个小组调查结果反馈给被审计单位。
被审计单位承认,截止审计日,已超过一年且无质保事项发生而未予退还的质保金共1361万元,但否认口头与施工方协议不予退还的说法。
然而,审计发现供电公司的财务账上却没有质保金余额。水泥电杆打洞费用已经计入施工造价中。邹科长解释说,“不付给村民是施工方的面子,与供电公司没有直接关系。”
由于所有被调查的施工方都作证口头协议为转包管理费,投劳的村民们也证实不会付款,对此,审计人员没有接受他们的解释。
至于县城和农村收取60元新电表款的事,是考虑全县回收的电表和计量箱太多,会增加农改工程的回收、储运和保管成本,且全部为不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故公司开会研究决定,由施工人员自行处置,不纳入公司财务和物资保管账。但有个条件,是施工人员回收时要电改农户自愿。
既然是开会研究决定的,就应该有会议记录。审计人员要求供电公司提供了会议记录,经审阅原始会议记录,发现“施工人员回收时要电改农户自愿”的一段记录与其他文字笔迹不同,水色新旧程度也不一样,且是在会议记录的边角用箭头插入的两句话,明显是以后添加上去的。
审计人员认为,根据农户反映情况时的态度和语气,足以说明“农户自愿”的说法站不住脚,该公司会议记录“造假”进一步印证了废旧电表回收存在问题。
至于调查中发现的几个村经常停电的问题,供电公司负责人说可能是农网改造刚完成不久,变电台区和线路有个适应和调整的过程,正因如此,各乡镇保险所还收取了农户的用电保险费。
晚上,审计组就几个村经常停电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讨论。讨论分析认为,被审计单位解释的“变电台区和线路有个调整与适应的过程”不可信,调整与适应的过程应该是全县的农网,而不是单单这几个村。
“或许是电网设计负荷太小,村民用电不合规,可能存在偷电现象。”小郭说完,摸摸自己的额头,对自己刚才说的话不是很肯定,她在城区小组,没下乡调查。
“这个不太可能,设计都是江城市电力勘察设计院统一负责的,不可能单单是这几个村设计负荷偏小,再说,这几个村的消费水平跟别的村也差不多,甚至还要低,看村民的房子就能说明,而且是同一个供电所管理的,用电不合规和偷电现象不可能有这么严重。”钢城市局投资科李国庆副科长说。
“会不会是这几个经常停电的村欠缴电费,所以供电所停他们的电?”市局投资科的黄年平副科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