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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忘了我吧(1 / 2)

你忘了我吧

听说癌细胞扩散到脑补之后会引起失忆。

朗皓星在那一次昏迷苏醒之后,

好像就…失忆了?

好像忘记荀归了。

睁开眼睛之后,眼神一片茫然。

于是就有了以下的一番对话。

“你是谁?”

“我是你的女朋友呀!”

“啊!这么漂亮的女生会是我的女朋友?

“那你看上我什么了?我这样的人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

“喜欢一个人哪里需要什么理由?你问我,我是真的不知道,所以,我也是真的喜欢你。喜欢你的一切,喜欢你所有的样子。喜欢你愿意笑着问我这个问题。”

“我叫荀归,荀子的荀,归来的归,你好,朗皓星,很高兴认识你。”

荀归说最后这句话的时候,

时隔许久十多年,

再一次做这个自我介绍的时候,

明明心里很高兴,

真的很高兴,但声音却是有些沙哑和呜咽的,

眼睛里也抑制不住要涌出眼泪来。

于是她忍不住,又说了一遍。

“我叫荀归,荀子的荀,归来的归,你好,朗皓星,很高兴认识你。”

“能够遇到你,我真的很高兴很高兴!”

朗皓星撒谎了,虽然他当时先是头疼欲裂随后脑袋又晕乎乎的,

但是忘记荀归,忘记之前的一切也当然还是绝对不可能的。

和她有关的事情,他会带着来也一定会带着走的。

所以,以上不过是他的“好演技”,

他呀,好像不仅可以成为一个好歌手,还能成为一个好演员呢。

但荀归信了,信了他的“邪”,

以为他当时真的意识模糊,什么都忘记了。

荀归反而因此觉得轻松和宽慰。

他忘记了自己,忘掉了那些美好的也当然一并忘记了那些个不好的。

忘记了他那一份深重的自卑和愧疚,

又变回了那个无忧无虑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少年了。

就算身体回不去,心灵也可以回去的这一点,

荀归真的很高兴。

和朗皓星一样,她其实也一直都很想和他重新认识一次。

重新这么来一次自我介绍。

然后…荀归决定,自己再也不会干涉他的人生了。

什么名校,什么好未来,什么成功的捷径,

这些东西,只要他不觉得好就不是真的好。

他不想学就不学吧,

不想和自己一起上学也没关系。

人生本来就可以有很多很多的选择,

自己不该再用自己的规矩框住了他。

“你真的是我的女朋友吗?”

“嗯,真的是!”荀归坐下来,

“真好!真不知道我是怎么追到你的…”

他久违地用亮晶晶的目光望着她,

就像真的是第一次见她一样,让荀归非常惊喜。

(朗皓星:怎么样?我的演技不错吧!)

“不是你追到我的,是我追到你的,朗皓星,是我更喜欢你一点才对。”

“真的?”“真的。”

“我不信,你不是看我生病看我快死了才这么宽慰我的吧?像你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

“是我更喜欢你一点,朗皓星,那个一直在追逐的人,那个一直被落在了后面的人,其实一直是我才对。”

确实,人生的很多时候里,荀归其实都有点儿无所适从。

如果手边没了书本,没有要做的功课,要记背的知识点,

就会慌乱无措,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除了学习,她什么都不会。

而朗皓星却似乎总是很清醒地知道要做什么,

想做什么,做什么会让自己开心满意。

即便是拿出偷藏的手机玩玩游戏,听听歌曲,

即便是拿出珍藏的零食偷吃一点,

即便是趴在桌子上倒头就睡,

也比在众多课本教辅堆里无从下手,

半晌才能决定好要复习那一本的荀归,

要强多了。

她最佩服的,最喜欢他的,就是他的这一点。

他那么清晰地知道他想要什么,真的该要什么,

和她一点儿都不一样。

所以这辈子活到现在,真正抓紧了时间的人,

荀归觉得其实还是他才对。

他总是知道下一秒要做些什么事情,

一时一刻都不会觉得无聊,

不像自己,离开了学校,离开了书本,

离开了那些驾轻就熟的事情就变得什么也不是。

荀归其实很不会社交,对于人情世故完全不懂。

或许是因为她天生长得好,人也优秀,

之前已经提到过了,天生就有一种招人喜欢的体质在。

所以即便不需要她给什么心思,人际关系网也因为别人的主动示好轻松就建立起来了。

在上学的时候,

因为和学习这件事情本身无关,

所以荀归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没有记住全班同学的名字,

几乎是除了朗皓星这个早就知道的名字之外的是一问三不知。

但…因为一直都是个很显眼的存在,也被老师反复提及夸赞。

总是成为第一个被记住的新同学,

所以即便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但因为对方都对自己非常熟知,

于是即使荀归并不知道对面到底是个“何方神圣”,

要做的事情也总能因为别人一下子就认出她来迎刃而解。

荀归的社交一直是朗皓星在帮忙。

她那只愿意与他和书本为伴的高冷性子,

其实真的很不讨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