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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至交(1 / 2)

包子至交

朗皓星是荀归最好的朋友,也是她最喜欢的人。

自从小时候被他分过一次包子皮之后,

荀归和他的关系好像就变成了“包子至交”。

虽然当时他是怀揣着坏心思的,是有善心但是不多的。

但是荀归还是对他充满了感激。

总觉得能够在那一天认识他,遇见他真的太好了!

也是自从那天之后,

两个人就还变成了像包子皮和包子馅儿一般不可分割的关系。

没有肉馅的包子就是馒头,还是空心的馒头,

没有皮的肉馅就是肉圆,还是孤单的肉圆。

反正就是少了彼此人生就会截然不同的那种关系。

尤其是朗皓星对于她而言。

荀归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两个人会分开。

从来没有想过分开他们的会是情感变了和生死这两个理由。

这两个最可怕的理由,竟然还是一起都来了的!

在好好吃完了烤红薯之后,两个人就是真的要说再见了。

出去走走吧,趁还有精神的时候多去看看这个世界吧,

和你更喜欢的人呆在一起吧!

保持着一个更好的心态,好好活着。

我会为你找到办法的,请等等我,我或许就是为了这个才存在的。

荀归在心里一遍一遍默念着这些她不好意思说出口的祝福。

虽然情况已然变得有些麻烦,

但毕竟或许也还是有转还的余地的,

她也依然怀揣着一丝微末的希望,

觉得自己一定要力挽狂澜。

荀归和朗皓星是一起长大的,

从差不多的地方一起长大的,

从都还在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在一起,

从认识到现在已经十六年了。

杨过和小龙女都能重逢了,

而他们俩却要分开了。

一年多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虽然荀归还是很担心,

但即便聪明如她,此刻也想不出一个让他不要走的理由。

也不能说出我陪你一起去吧!这样任性的话来。

当然,她硬要去的话应该也是可以的…

只是…那么谁要来想办法呢?

荀归还是固执地觉得自己很重要,非常非常重要。

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在医学界有所建树,做出什么惊天的创举来,

自己也一定能够救他。

她得留在原地,留在校门之内。

得想出办法来,得继续成为这个故事的关键人物才可以。

得配得上他叫了这么久的“学神”的名号才可以。

荀归最坚信“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的时候,好像就是在那一刻,

她要让他活下去,好好活下去,改变那个或许是必死的结局。

两个人一起往回走。

虽然是在往回走。

可是那个“回”的尽头,不是相伴而是分别。

荀归知道注定要有什么在今天迎来终结的。

那个她最害怕的最不敢想的日子还是要来了。

两个人都默契地和彼此保持着一段距离。

就这么走着,

朗皓星步子大但是特意走得慢了一点。

荀归步子小但是特意走得快了点。

所以还是肩并肩地,一起出发也一起到达了目的地。

从网吧回学校的路不远,就一百多米。

对于荀归而言是两个多五十米,

对于朗皓星而言是四百分之一个四十二公里的距离。

可是两个人还是磨磨蹭蹭走了很久很久,

那条明明一眼就望得到尽头的路。

荀归知道自己已经劝不住他了,

他们的生活也应该就此展开一个新的篇章了。

他的梦想是一定要实现的,要快乐,即便要死了也要快乐。

而自己也要为他创出一个奇迹来。

是时候该放手了,他们的故事到这里真的要告一段落了。

之后的路,就真的分道扬镳吧。

等再见的时候,都会成为更厉害的样子吧!

他饱览了风光,而自己想出了办法。

嗯,没错,分道扬镳之后,

说不定才能迎来HE(解释:美好结局)吧!

自己和他也都有点儿累了。

荀归一遍遍在心里做着建设。

安慰着自己只不过是接受一个一定会到来的发展罢了,没什么好难过的,

脸上也渐渐露出了一个释怀的笑容,还显得难得轻松。

可是脚步却沉重起来,怎么迈都迈不动了。

只好暂时停下来,

一直悄悄观察着她的朗皓星也跟着一起停下来。

朗皓星已经习惯了一直盯着荀归看。

从小时候就是这样的,

习惯了一直盯着人群里最漂亮的那个小姑娘看。

即便荀归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情,

甚至就是很无聊地在专注地写写算算,

朗皓星也还是觉得很有意思,舍不得移开目光。

小时候,刚认识她开始就这样了。

到现在也还是这样。

虽然算不上是喜欢,

但是…因为已经算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已然改不掉了。

她是他最好的最重要的朋友的这一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她也是他人生前十六年里最重要的回忆。

那烤红薯的甜味还在荀归的嘴巴里荡漾着,

但是也很快就要消散了。

他好像也是…这可不行。

于是,虽然依然有了与他相关的回忆,

此刻的荀归还是想要让她留下些什么给她作为纪念。

“给我样你的东西吧,等你旅行回来,我再还给你。”

“这样也算是我们的约定。你也知道,我们约好的事情从小到大好像都是实现了的!”

“所以,不管你在这一年半载遇到任何困难也一定都能克服。一定能平安回来的。”

“好啊…不过…我可没有什么…”

说完,朗皓星开始浑身上下每一个口袋…

好家伙都是空空的。

“戒指,无名指上的戒指给我吧!”

荀归早就看好了,于是这么建议道。

“哦,好啊。”

还没等他自己动手,

荀归轻轻把那枚素银戒指从他的无名指上摘下来。

然后戴在了自己的右手的大拇指上。

因为太大了,

松松垮垮的,一甩手就会掉下来。

即便是荀归五指中最粗壮的大拇指也是一样。

于是她就紧紧攥着手,紧紧握住那枚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