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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 / 2)

也难怪李国明的妻子看见她以后这么激动了。

“大人,”她道,“您怀疑我杀害了李国明,是不是因为在我离开后不久,李国明就遇害了?”

包拯点点头:“今晚你离开李国明家后,只过了大约一盏茶的工夫,沈芳菲就让赵六再次前往书房请李国明去用晚饭,那时李国明就已经死了。”

丁月华没想到自己刚走不久后李国明就死了,而且包大人并没有说在她走后、赵六去找李国明吃晚饭的这段时间里还有其他人见过李国明,如果在这段时间里没有别人偷偷溜进书房的话,她就是李国明死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了。

这么想来,她的确是挺值得怀疑的。

包拯向展昭使了个眼色,展昭就走上前从桌上拿起了什么东西,把这东西交给了丁月华,包拯道:“这是在李国明书房的桌上找到的,你看是不是你今晚赔给李国明的锁和钥匙。”

丁月华接过一看,的确是今天丁兆蕙买的锁和钥匙,不过上面都沾了血,估计是李国明的血。

今晚她把钥匙和锁放在了李国明的书桌上,如果在她离开之后钥匙和锁没有被移动的话,说明李国明在被人杀害时,他的血溅到了桌子上,所以钥匙和锁上才会有血。

看来李国明死得挺惨烈的。

既然包大人派王朝马汉在客栈搜查凶器,说明他们至少知道凶器长什么样子,否则根本无从查起。

“大人,”丁月华道,“凶手是用什么杀死了李国明?”

包拯道:“经过初步调查和验尸,凶手是用李国明书房中的一个玉石摆件猛击李国明的脑后,导致李国明死亡。”

人的脑后位置比较脆弱,平时不小心撞一下都可能头晕个三四天,用重物猛击脑后,而且还打出血了,受了这么重的伤,李国明大概是当场就死了。

凶手行凶之后没有把凶器留在书房,而是把凶器带走了,说不定凶器本身就是线索,可以指向凶手的身份。

“那个翡翠白菜是我的嫁妆,杀了人还不算,还要把东西也拿走,真是……”沈芳菲越说越委屈,也看不出她心疼的是自己丈夫被人杀了,还是她的嫁妆被凶手带走了。

“翡翠白菜?”丁月华道,“就是那个用玉雕刻成的大白菜吗?我今晚见过,我离开之前它还在架子上摆着呢。”

因为她此前从未见过雕成白菜的摆件,所以多看了一眼,到现在仍然有印象。

沈芳菲继续说了下去:“还有我家那口子用来串手串的珠子也给撒了一地,地上全是血,唉……”

丁月华想象了一下李国明书房里的惨状:珠子洒了一地,地上、桌上和落了一地的珠子上都沾了血,李国明则倒在地上,鲜血不断从脑后流出来……

她打了个哆嗦。

“凶手行凶时没有人发现,”包拯道,“据沈芳菲所说,当时家中正在准备晚饭,书房外没有人,而且屋外仆从们走动、交谈,声音较大,所以没人听到任何异常。之后赵六前往书房,发现李国明已死,就立刻告知了沈芳菲,沈芳菲马上派人来开封府报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凶手恐怕没法处理掉凶器,也就是说,凶器很有可能还在凶手手中。”

丁兆蕙忽然说道:“大人,我妹——丁月华她从李国明家出来后就立刻回到了客栈,我、白玉堂和店主都可以作证,而且她回来的时候手中没有拿任何东西,她绝对不会是杀害李国明的凶手。”

“不对,她完全可以在回去的路上随手把凶器给丢掉,这样一来你们自然看到她手里没拿东西。”沈芳菲说。

白玉堂道:“就算凶器可以丢掉,可是她回客栈的时候衣服上没有血迹,李国明是被人用重物猛击脑后死亡,还流了血,如果丁月华是杀人凶手的话,她的衣服上也应该沾了血才对。”

沈芳菲无法反驳,便道:“反正我觉得凶手就是她,不然还能是谁?我家老爷又没有仇人,除了她以外,还有谁会做出这种事?”

这丁月华就不同意了,李国明这人怕是有不少仇家,要按照沈芳菲的说法,那想杀李国明的可是大有人在。

包拯略作沉吟,说道:“如果当真是丁月华杀害了李国明,她就只能在赵六被其他人叫走和她离开书房前的这一小段时间内行凶,而且丁月华在离开书房时手中并未携带任何东西,可是凶器却没有被凶手留在书房,如此看来,丁月华并不是凶手,凶手是在丁月华离开之后潜入书房,将李国明杀害,然后带走了凶器。”

沈芳菲努力地想找出包拯分析过程中的漏洞,而且还真的想到了一种可能:“大人,兴许她有同伙,她和同伙将我家老爷残忍杀害之后,她从正门离开,她的同伙则带着凶器悄悄溜走。”

她分析得倒真有几分道理,只是丁月华在京城认识的人并不多,丁兆蕙和白玉堂今晚都在客栈待着,韩彰等人则都在开封府,秋葵在刀剑阁,瞿影已经赶往襄阳,苏清外出走镖尚未回来,他们都有不在场证明,不可能与丁月华合谋杀人。

假如丁月华是雇了杀手帮她杀人,那么她杀害李国明就是有预谋的。

可是丁月华和李国明之间的恩怨是直到今天白天才恶化,如果她是今天才起了杀心,那么她根本不会有足够的时间雇凶杀人,而如果说她是早就找好了杀手,却偏偏选在今天将李国明杀害,又未免太欠考虑,不像是有预谋的杀人。

总而言之,丁月华虽然有杀害李国明的动机,但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是她杀害了李国明,所以无法定罪,包大人只是让她在结案之前留在京城,随时听候传唤。

沈芳菲对包大人的裁断非常不满,她提高了嗓门,又说出了几个丁月华杀害李国明的“证据”,只是她的话太过牵强,有的简直是荒谬,无法作为证据证明是丁月华杀了李国明。

包大人对沈芳菲提出的假设一一做了有理有据的反驳,最后,他拍响了惊堂木:“此案疑点颇多,暂时无法结案,容本官再调查几日,找到新的线索后再作裁决,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