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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几天在作坊区表现不错,王天凯说他打木楔子比老木工还准。”陈鑫语气平静,“在青牧农场独自清过丧尸,野外生存经验比队里的新兵强。你的队去矿区要搬发电机零件,正缺个有力气又懂轻重的。”
时敬发没说话,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他不是还记恨,只是觉得马风宇性子软,搜索队要跟尸群硬碰硬,怕他到时候掉链子,反而误事。
“我看过他劈柴。”陈鑫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他劈的柴火,长短粗细都一样,码得整整齐齐——这不是软性子能做到的,是心里有谱,手上有准头。再说,当年他跟着咱们杀过尸潮,底子不薄,就是缺个机会再把胆子练硬。”
时敬发沉默了片刻,抓起桌上的帽子往头上一扣:“行。让他明天卯时到东门集合,迟到一秒钟,就给我滚回医疗部烧火。”
这话听着硬,却没说“不行”。陈鑫笑了笑:“我让刘洋告诉他。”
马风宇接到消息时,正在给医疗部的药架刷桐油。刘洋的话刚说完,他手里的刷子“啪嗒”掉在油桶里,溅了满手桐油。
“我……我能行吗?”他声音发颤,不是怕,是激动。时敬发的搜索队是营地最精锐的队伍,出去执行的都是硬任务,能进这个队,意味着……他真的被当成自己人了。
“时哥说了,卯时东门集合,迟到就滚回来。”刘洋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在青牧农场能一个人杀七只丧尸,还怕跟着队里走?放心,时哥看着凶,护犊子得很。”
马风宇没说话,抓起布巾擦了擦手,转身就往宿舍跑。他得把那把王天凯磨亮的凿子找出来,再检查检查时敬发当年教他编的草绳——虽然现在用不上草绳了,但他想带着点老物件,像是带着点底气。
第二天卯时,东门的集合哨刚响,马风宇就背着装备站在了队列里。他穿着新发的迷彩服,腰间别着匕首,背上是把磨得发亮的步枪,是陈鑫特意让人给他保养的。
时敬发走过来,目光在他身上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他紧攥着步枪背带的手上。“知道搜索队的规矩不?”
“知道!”马风宇大声答,“不丢队友,不贪物资,听指挥!”
“记住了。”时敬发没再多说,转身吼道,“都精神点!矿区的发电机要是弄不回来,这个月的肉罐头全扣了!”
队伍出发时,朝阳正从山后爬上来,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马风宇走在队列中间,左边是小张,右边是小李,两人正低声讨论矿区可能遇到的丧尸类型,时不时拽他一句“风宇,你在外面遇见过爬得快的不?”
他笑着回话,脚步越走越稳。风从耳边吹过,带着远处农田的气息,也带着步枪金属的冷意。他知道,这趟出去,不光是搬发电机零件,更是要把过去的怯懦彻底留在身后——像陈哥说的,活着,就得往前看;像时哥做的,用手里的枪,护着该护的人。
指挥室的窗后,陈鑫看着队伍消失在山道尽头,拿起桌上的地图。上面L区周边的红圈又多了两个,是赵鹏说的市附近的小营地。他想起马风宇刚来时的样子,再想想此刻队列里那个挺直腰杆的身影,忽然觉得,末世里最金贵的,从来不是物资,是那些能在跌跌撞撞里重新站起来的人。
而L区营地,就像片能让这些人重新扎根的土地,不管来的是谁,只要肯弯腰播种,总有一天,能收获属于自己的那份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