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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1 / 2)

落疤

林书璞一夜没怎么睡。

醒来时嘴里发渴,她起床去冰箱里拿了瓶水,拧开盖子喝下去小半瓶。

昨天喝了不少酒,虽然洗过澡也总觉得身上有酒味。她把水瓶放回吧台,一边脱衣裳一边往浴室走。

刚冲完澡,罗恕的电话打了过来。

她拿了条浴巾裹住自己,靠在洗手台边接电话。

罗恕问她:“睡醒没有?”

她还不想给他好脸:“你有事吗?”

“给你买了早餐。”

“我不饿。”

“不饿也得吃。”

“你买了什么?”

“包子豆浆。”

“我不想吃包子,”她故意使小性,说了一家距离很远的全京市只有一家的店,“我想吃现炸的肉盒。”

“那你准备准备,我带你去吃。”

林书璞突然又不想折腾他了:“算了,那家店天天排队,等轮到我们的时候都要饿死了。”

她把手机放一边,用浴巾把身上的水珠擦干,蹲在地上从行李箱里找衣服。她回国回得比较急,行李箱里只装着三四套衣裳,不管哪件都觉得不好看。转而又觉得自己不该这么注重外表,显得她很想勾引罗恕一样。

她故意挑了最简单的白T和一件短裙,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去开门。罗恕在门口站着,门开后闻见了一阵熟悉又陌生的花香味道。两人谈恋爱那段时间,他知道林书璞喜欢用一个牌子的沐浴液,这么久时间过去她还是只用那个牌子。气味闻起来像是淡淡的纯白色山茶花,同时又混杂了一点儿奶香。

她的唇看起来也又软又香,好亲得不行。

换以前他早不太温柔地吻了上去,现在他却不敢再这么亵渎她,隐忍地滚了滚喉结,眼神闪了一瞬,把手里拎着的保温饭盒给她看了看:“先吃饭,吃完饭收拾东西,我带你搬家。”

林书璞在餐桌前坐下,接过他递来的一碗粥:“搬哪里?”

“我家。”他的语气没什么波澜,“你跟我住也好,每天都在我身边我能看着你,总不至于会让你有危险。”

林书璞咬一口流油的包子,味蕾得到了极大满足,又咬一大口把嘴巴里塞得满满的,脸颊一鼓一鼓地嚼着,问他:“这是哪家的包子?”

“好吃?”

“嗯。”

“马路对面的包子铺。”罗恕抽了张纸巾给她擦嘴角的油星,“你要喜欢的话,我每天来给你买。”

她没接话,但是心里一点一点感受到了甜味。

吃完饭她收到了一条催稿,把笔电拿出来坐在桌子前头敲键盘,打算先把一份旁人预约很久的代序写出来发给出版社。罗恕从屋里找到一个吹风机,插上电,站在她身后帮她吹头发。

一开始林书璞有点儿不自然,要写什么东西都忘了。慢慢地就习惯下来,找回了以前跟他在一起时的自在感,两只手噼里啪啦地码字,很快把一篇代序写出来发到对方邮箱。

罗恕帮她把头发吹到八成干。她常用的洗发水也只有一种,他拍戏这么久,合作了那么多的女演员,那些女人为了保养头发每天大把大把的钱花出去,什么好东西都用,香是香,但总让他觉得刺鼻,只有林书璞的头发香气让他喜欢。

他把吹风机放回去,又找了梳子帮她把头发梳顺。林书璞对他的照顾越来越习惯,好像他天生就该是这么照顾她的一般,不需要有任何奇怪和尴尬的地方。

罗恕给她梳完头,问:“要不要扎起来?”

她习惯性要从手腕上拿皮筋,发现没有。罗恕去梳妆台上找了找,又进了浴室,再出来时手里拿了个黑色皮筋,过来给她扎头发。

罗恕给她扎了个高马尾。这个发型衬托得她人更小,像是仍旧只有十七八岁,其实并没有长大,青春洋溢到不行。

而他已经三十岁了。

每次想到自己的年龄,他就想更用心地照顾她,最好能把她照顾出一身公主病。

比较娇气的女生才不容易吃苦。

她过去过得太苦了,也太能抗了。

伺候好她,罗恕开始把房间里属于她的东西一样样理好装进行李箱,带着她回家。

别墅并没有什么变化,却无端让人觉得陌生。

很久没回来过,林书璞有些拘谨,不管往哪儿看都能回忆起两个人之前在这里生活过的痕迹。

还是有点儿生他的气,林书璞从罗恕手里拿过行李箱,想避嫌似的要去二楼住。

只有二十寸的一个小行李箱,里面没装多少东西,只有几件衣服和一套护肤化妆品。可罗恕还是跟上去拿了过来:“这点儿重活你就别干了,手伤了怎么办?”

她说:“这箱子又不重。”

罗恕看了眼她的手:“那也不能提,你这双手很金贵,除了写作以外别的活儿都不能干。”

林书璞抿唇不语。

到了二楼一间房前,罗恕推门之前回身看她,过了很长一会儿,他问:“你昨天晚上说的,是醉话还是真话?”

林书璞心里猛地失重了一下,她明白罗恕指的是她说从很早以前就开始喜欢他的那些话。

其实醉话和真话都一样,并没有任何差别。

但她还是说:“只是醉话而已。”

她绕过他推开了门,把行李箱拿过去,蹲在地上开始收拾。罗恕在门边站了会儿,说:“我待会儿要出去一趟,你先在家待着,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林书璞问:“你要去哪儿?”

罗恕没回答,她就猜到了应该是警局。周氏企业覆灭跟罗恕有脱不开的关系,如今周丰跟周曼知潜逃在外,上面下了命令必须要尽快抓到人,罗恕就成了其中最关键的一个诱饵。

“你能不能带着我?”她说,“我一个人在家挺无聊的。”

“你可以去书房找本书看,或者看电影也行。”

“我不想看书,也不想看电影,就想跟你出去。”

罗恕看她一会儿,最后还是妥协了:“把东西收拾好下去找我。”

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林书璞把几件衣服放进衣帽间,对着镜子补了补妆,重擦了一遍口红。转而又觉得这样太刻意了,抽了张纸巾把口红擦掉,换了只颜色较淡的擦了薄薄一层。

她下楼去找罗恕,罗恕靠站在吧台边跟人发消息,六月份热起来的天气里他穿了件宽松的黑色T恤,两条迥劲有力的手臂露着,略有些大的T恤领口下半遮半掩着两道凌厉的锁骨。他过于自律的生活习惯让他一直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身材,往那一站就有种无形的性吸引力源源不断散发出来。又带了一股清爽迷人的少年感,让人无法相信他其实是个三十岁的男人。

原来时光也会有偏爱。

听见脚步声,罗恕擡起头,把手机揣裤子口袋里朝她走过来。两人的距离越近,她越能闻到他身上香香的带了男性荷尔蒙的气味,这味道无端让她耳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