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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2 / 2)

林书璞扭过头,想到罗恕再有不久就要去上大学了,到了大学校园里会遇到很多漂亮的女生,他会不会从中选一个喜欢的,跟她开始交往?然后罗恕会开车带女友去兜风,两个人在车上聊天、接吻。

林书璞越想越害怕。当车子发动时,她把自己的裙子捏出了一个个细密的褶皱。实在是承受不了那样的画面,她大着胆子对罗恕说:“哥,你以后可不可以不要让别人坐你车的副驾驶?”

当时罗恕有些诧异,不太明白林书璞这句话从何而来,扭头看了看她,问:“为什么?”

林书璞当然不能把自己的私心说出来,脸憋得通红,最后说:“没什么。”

罗恕没有往正确的方向想,也没把小女孩的那句话放在心上。

过去给她系安全带的习惯并没有随着时间过去而消失,他一只手摁在她身体外侧,另一只手去扯安全带,探身帮她系。两人的距离拉近,林书璞闻到他身上清爽干净的香气,一颗心陡然提了起来,脸上悄无声息红了一层。

罗恕感觉到了女孩子香香软软的气息,一点儿淡淡的花香之外还夹杂着一丝奶香味。他这才意识到两个人贴得太近了,林书璞已经不是几年前的小孩,他这样对一个成年女孩实在有些唐突。

可安全带已经扯出来一半,没办法收回。他只能快速地帮她系上,直起身关上车门。

林书璞看到他绕过车头,从另一边坐上来。

汽车开出地库。这边不太发达,四野荒寂,天空像一个巨大的黑色罩子,雨珠噼噼啪啪地掉在前挡风玻璃上,雨刷器一下下有规律地重复运作。

林书璞回忆起了刚才他跟吴思思的对话。

吴思思喜欢他,这是众所周知的事。那姑娘为人大方,喜欢谁不会藏着掖着,甚至在一次记者采访中直接大胆开麦跟罗恕表白。公司怕她被罗恕的粉丝网暴,让电视台把表白的那两分钟视频给删了,结果被当时在场的一名工作人员录了音,匿名发在了网上。

那一周里“吴思思苦追罗恕”的头条高悬不落,吴思思非但没担心还发了条高调示爱的微博,表示话确实是她说的,她就是喜欢罗恕,每个人都有喜欢别人的权利,她并不觉得这是一件羞耻的事。

微博发出去以后倒有不少人夸她敢爱敢恨,另一部分人在骂她蹭热度,让她离一心搞事业的罗恕远点儿。她的心理承受能力极其强大,硬是没被骂出两分伤心,每天依旧乐呵呵地活着,偶尔再在小号暗戳戳地写一些少女思春的文字,思念的对象永远都是罗恕。

平心而论,吴思思长得漂亮,家境又不是一般人可比的优渥,个性也开朗阳光,应该没有男人不喜欢这种女生。

可是听罗恕刚才的话,对她的态度并不是太好。

林书璞没忍住好奇,看了罗恕一眼,说:“吴思思好像挺喜欢你的。”

罗恕眼睛看着前方路况,面不改色:“你应该把好像两个字去掉。”

“……”

他倒是对自己是个祸水这件事有自知之明。

林书璞清咳了声,问:“你不喜欢她啊?”

罗恕有种在被自己养大的妹妹质问感情生活的错觉,侧头看她一眼,喉咙里很轻地笑了声:“我为什么要喜欢她?”

“她长得很漂亮。”

“漂亮就要喜欢?”

“也不是。”林书璞咬住下唇,两秒后松开,终究是抵不过心里的好奇,或许是埋藏很深的那个想将他独占的念头在使坏,驱使着问了出来:“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啊?”

罗恕默了默,再次看她一眼,说:“没喜欢过。”

听到这个回答,林书璞心里是雀跃的。他没有喜欢的人,那不就证明她是有机会的吗?

“那、你有没有一个理想型之类的?”她问。

“没想过。”

“那你现在想想啊,”林书璞愈发好奇:“比如,你喜欢长头发女生还是短头发女生?”

罗恕原本没想回答这个问题,但看她十分好奇的样子,还真的仔细考虑了一下,说:“长发。”

“个子高一点还是不要那么高?一米五,一米六,一米七,非要选一个范围的话你选哪个?”

“一米六。”

“对五官有要求吗?喜欢双眼皮还是单眼皮?”

“双眼皮。”

“皮肤白还是黑?”

“白。”

“年龄比你大还是比你小?”

“小。”

“个性呢,有要求吗?如果对方心理不太阳光的话,你可以接受吗?”

“没什么不能接受,我要是喜欢她会帮着她变得阳光。”

林书璞每问一句,他就回答一句。说到最后,林书璞发现不管是哪一条,他所回答出来的喜好,都是跟她相符合的。

这就证明,她是有机会的对吗?

她暗暗雀跃着,扭头忍了忍唇角的笑。

这样的话,她是可以喜欢他的吧?

车子快要开到宿舍外,林书璞担心会有人发现她坐着罗恕的车子,说:“你在这里把我放下来就行。”

罗恕似乎能看穿她在想什么,并没有听她的:“这辆车我刚提的,今天第一次开,没人知道是我的。”

“哦。”林书璞没再说什么了。

罗恕一直把车开到了宿舍地库。林书璞打算把外套脱下来还给他。他没让,淡淡丢过来一句:“穿着。”

即使声线并不怎么冷,也还是让人感觉有些霸道。林书璞就没再还,穿着他的衣服下车。

车玻璃上都贴了单向防窥膜,从外面完全看不到里面。林书璞对着大致的方向挥了挥手,说:“我走了。”

不知道车里的罗恕是什么表情,她转过身,往电梯那边跑了过去。

回到房间,林书璞把罗恕的衣服脱下来。是件黑色的美式翻领工装夹克外套,出自国外某个小众奢牌,设计简洁又匠心独运。在小镇的时候林书璞就发现罗恕喜欢穿黑色的衣裳,不过那时候他并没有钱买这么贵的衣服,穿的大都是平价款。不过不管多么便宜的衣裳,穿在他身上都很好看。

这件衣服肯定很贵,林书璞不敢随便扔进洗衣机里,进了洗手间接了盆水,仔仔细细地手洗干净,烘干后又找了个通风的地方晾晒。

罗恕说不需要她再改剧本,她得以早早地睡觉,睡前把床头柜上的南瓜小夜灯打开,屋子里瞬间笼了一层淡淡的橙黄色暖光。

这盏灯是罗恕送的,每天都陪着她。

林书璞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不觉间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还在小镇里,待在罗恕身边慢慢长大,从没有一天跟他分开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