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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章(2 / 2)

“奶茶好喝吗?”

她在不远处问她。

厨师听到动静回过头来:

“小小姐麻烦再等等,过几分钟我给你们端过去吧。”

温如星于是走上前来,在她肩膀上拍了下:

“人家在忙呢,你在这里妨碍干嘛?走走走,一边去。”

温如星一直把她往外拉,时微悦还以为她是有什么事,连忙跟着走了。走到门外去,避开了其他人的耳目,才发现她身上堆着一只小挎包,一直都没有摘下来。

这包大概是新买的,之前都没见过,纯白的简约风设计。温如星没说话之前,时微悦还以为温如星是让她去欣赏她新买的这只包,夸赞的话都已经到了嘴边,却又见那只白皙的手拉开了拉链,从里面拿出一双包裹好的手套,展开。

毛线织的手套很是秀气,是女用款,不大,半截式,蓝白的丝线交织打底,侧面又用淡金色勾了个边,勾出一朵若隐若现的四叶草纹路。

整个手套的设计就像是市场上大多数秀气的女款毛线手套一样,唯独那一朵四叶草算是点睛之笔,衬得它立马就在一众工艺手套里脱颖而出,毕竟现在的手绣款真的不多,能想到用淡金色线条勾出四叶草轮廓的更是少。

时微悦本来不做他想,但看着温如星直勾勾望向自己的眼神,似乎就渐渐明白了什么,柔声问:

“这是你买来送我的吗?”

“买什么买,这是我做的好吗?”

温如星却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这时,时微悦已经从她手里把手套给接过来仔细打量了,才发现的确如她所说,仔细看来就能看得出上面的手工痕迹。

那两种不同的颜色是毛线交织起来,自己一点点编上去,四叶草的叶子旁边戳了几个不仔细看看不清的小孔,是做错了以后有一点点拆线修改的,这种东西做起来非常麻烦,又费心费神,完全没想到大反派居然会有这个心思来给她做手套。

明明之前连做饭都不会呢。

做手工是个细致活,尤其是要用到针线的,不知道大反派在这其中被针戳到了多少次,又有多少次毛线滚到一起打结的时候想要放弃,但最终还是咬牙坚持下来。

时微悦有点受宠若惊。

一天之内收到两次感动,时微悦怎么也不好意思当着面掉眼泪,但并不妨碍她表达欣喜。在大反派的注视下,翻来覆去地把这东西看了几遍。

“谢谢你,我肯定会好好带着的。”她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来表示自己看得十分清楚认真,“这四叶草可真好看,活灵活现的。”

她这话说的情真意切,却不知突然之间触碰到了大反派的哪个开关,温如星脸色霎时间就变了下,唇角耷拉下来,像是有些不悦,时微悦还以为自己说错了话,赶紧又补充。

“我会把它天天带到办公室里去的,之后也会给你回礼……”

温如星忍无可忍了:

“它看起来就这么像是一颗草?”

温如星音量不由自主的在激动下稍微擡高了一点,时微悦不明所以,只得再次去打量手套上绣着的那朵东西,仔细定睛一看才发现,原来这并不是四朵花瓣,而是五朵。

只是有一朵似乎是拆线拆了太多次,可能是温如星当时弄得有点不耐烦了,所以那条线就只是虚虚地勾了一下。

“这是梨花。”

温如星太阳xue突突跳了两下,才耐着性子跟她解释。

时微悦却被噎了一下。

这是梨花?

她说这东西是四叶草,是因为看到就是丝线钩织出来的轮廓,时微悦在脑海中想了许久才猜测出这应该是四叶草。

温如星总不能是没见过梨花长什么样吧?

但这话她是万万不敢说的,免得大反派恼羞成怒再生她的气。

自从两位奶奶走掉以后,她们却还是住在同一座房间里的,她还挺喜欢温如星的房间,感觉温如星的那张床似乎比自己房间的更舒适些,采光也很好。

要是激怒了大反派,温如星让她出去回到自己房间里住也是有可能的,再加上这毕竟是别人的心意,时微悦也不好多嘴。

时微悦滑跪的很快。

“确实更像梨花,不过我一开始以为是绣的四叶草呢,四叶草不是幸运的象征吗?”时微悦笑得灿烂,“我以为你要用这个给我祈福呢。”

四叶草象征着好运、财运和幸福,她们经商的最讲究这一点,现在年初,她的事业正在蒸蒸日上,所以这么想也没问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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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如星轻哼了声,虽然看起来还是有点不满,但到底还是放过了她这一次。

后来就一直在想是什么时候给自己准备的这双手套,快到家的时候,经过快递储存柜才想起来,那天坐她的车回来让她停一下车,自己下去拿个快递,从快递的大小形状来看,可能还真的就是织手套的材料包。

她虽然现在身体很好,但冬天毕竟是真的寒冷,她打字的时候不习惯开着暖气,开暖气会觉得身体太热,不开手又有点冻。有一次她在家里给自己煮萝卜汤喝,温如星闻到那股味道,问她煮这玩意干嘛。

时微悦就告诉她,白萝卜是可以抗冻伤的,还让温如星也来喝点,温如星不喜欢萝卜的味道,就拒绝了。

但那个不喜欢萝卜味道的人却把她会冻手这一点给记挂在了心上,花了那么久的时间给她做出了手套来。

她平时也很忙,温如星这手套做的时间有点久,冬天都已经过去,在万物复苏的温暖春天里自然已经不需要这副手套来保暖了,可她还是郑重地将其收好。

其实她最近一直在想一件事,同样是前妻留下来的孩子,时域为什么就单单那么忽略小女儿?

虽然说有些人的劣根性可能是天生的,原主也的确不如时襄灵那么聪明,但她的偏执和不走正道有一部分原因是因父亲的偏心而起,子不教父之过,时域对于原主长歪有不可避免的责任。

如果原主没有长那么歪,如果原主不去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大反派来满足自己的猎奇癖好,如果没有这种奇奇怪怪的剧情杀,最后应该也不会是那样凄惨的下场吧。

可这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多的如果,老方总已经痛失爱女,现在却又要承受着女婿早就背弃她们的事实撕心裂肺之痛。

下午趁着老方总去休息了,时微悦悄悄问了管家她的身体情况,管家面色不好地告诉她,其实老方总的情况比想象之中要严重很多,只是多数时候知道她们要来了,就会强行撑着,不让她看出来担忧罢了。

时微悦心就沉了几分。

老方总不是没钱治疗,她能找得到上好的医生,吃最好的药,该动手术肯定也会动,所以肯定不是没有得到好的治疗的问题。想到数月前她与温如星提过一嘴,温如星随口说的“命不久矣”,时微悦心里就像针扎似的难受,有点喘不过气。

她换了个话题:

“邹阿姨,我姐姐这几天过来看她了吗?”

邹是管家的姓氏,时微悦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似乎原主一般都是这么叫她的,而这位管家因为跟老方总相处好,但是雇佣关系也半是朋友,所以对她一直不来看老方总的行为很是不满,之前都不怎么搭理她。

因为时微悦现在来得多了,管家现在对她态度要好转了不少。

“大小姐也经常来,这段时间来的要稍微少一点,毕竟她那边在忙。”

在忙什么大家都心知肚明,老方总不喜欢时家,管家自然也很讨厌,尤其是出了这档子事,背地里早就咒了时域那个负心汉千百遍,连带着时家恨屋及乌,提都不想提的。

时微悦“哦”了声。

管家看得出来她还有别的话要问,没走,就在那站着等她开口。时微悦盯着她那张柔和平淡的脸看了半晌,她心里一直憋着,一口气不吐不快,隐约觉得现在问出来就是正确时机,于是吸了口气,像开玩笑似的:

“邹阿姨,你觉得外婆是更喜欢我,还是更喜欢姐姐呀?”

时微悦笑得很甜,像是在与她撒娇求证关系的小辈,可玩笑中又有几分认真。邹管家本来就不是喜欢甜言蜜语哄人的那种性格,但听到她这么说,也没有第一时间回答,神色有些复杂地注视了她片刻。

时微悦不动声色地与她对视,任其打量,心里却不由闪过丝丝躁郁。

原剧情里对原主的家庭环境描写的不够多,只是用男女主的视角来简略概括,现在她的首要危机却并不是可能会把她KO的男女主。

时微悦总觉得时家的内部关系就像是一团乱糟糟的毛线球,虽然她们这个小家庭远不如温家人那么多,但混乱程度其实都已经不相上下。

“小小姐,有些话我说起来可能会有些越界了,毕竟我对你们来说只是一个随时能够解除雇佣关系的下属而已。但我只想告诉你,不管怎么样,老方总一定是会站在你们这边的,只要你活得好,老方总就会开心的。”

邹管家才四十几岁,时微悦却发现她的脸上也已经生出了皱纹,神色凝重时,眼睛眯起来就更显得老态疲惫。

“大小姐也是,小方总她很早就去了,老方总的血脉也只有你们俩,人嘛,总也是会有点私心的。所求多数不过也就是给自己的后代铺好路。”

邹管家说到这里,却突然换了话题笑了起来。对她的态度不再像之前那样疏离,而像是一位长辈在关心小辈,她第一次喊出这样亲密的称呼。

“悦悦,你很喜欢如星吧?”

时微悦愣神看着她,那一瞬间有点像是沉默的机器人,管家的话题度跳跃之快,让她慢慢的才找回了应有的反应。

她该说“喜欢”吗?

然而邹管家似乎自己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你问你和大小姐谁是老方总最喜欢的孩子,其实答案你已经能感觉到,没必要再向我确认了,这道题就始终如一没变过,不是吗?倒是你,明明是知道外婆那么在乎你的,可为什么总是躲避着不来看她呢?”

“你外婆的身体早就没几年了,该吃的药,该找过的医生全都看过,要是能活,没谁那么早就想离开人世。你每次来她都很高兴,她就是想看看你,好的、坏的她这辈子见过了太多都已经无所谓了,你是她的血脉,她怎么会那么介意你成不成器呢?”

傍晚还有点凉的风拂过面颊,带来了春生草木的清香,时微悦心里却像是开了一道口子,在这一瞬间,她有很多话想说,可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宣之于口。

邹管家说完这句就走了,老方总的午睡时间要过去了,她现在要去照顾老方总。或许这个工作也没多久的时间了,但只要做一天,她就这么认真地在做着。

那天时微悦没有问老方总到底跟温如星说了什么,回去的时候有点无精打采。温如星后来并不知道她与管家的那一场聊天,还以为她是因为那个四叶草手套闷闷不乐,被时微悦逗笑:

“你要是那么想要四叶草的我再做一个给你就好了,不过现在做手套似乎用不上,给你做丝巾吧,春秋的时候都能围着。”

时微悦摇头:

“四叶草也没什么意思,你绣一朵小苍兰在上面吧,我到时候天天戴着招摇过市,夏天也戴着,在公司里让其他人都看到,就说是你逼我戴的。”

温如星被她这番言论再次逗笑,一把扯住她的耳朵,但动作力道不大。

“你就不怕那些人说你怕老婆?”

时微悦心想我不本来就是怕你的,一开始见着你时腿都发软,只是太想活了。

她是这么想的,自然不可能把系统的任务也说给温如星听。于是就换了个话题:

“话说我认识了你那么久,还没正经的给你送过什么礼物吧。你说说想要什么?”

至于送衣服,被时微悦给自动忽略了,衣服是互相买着送的,所以不算。这只手套算是惊喜,她也只是打算问问温如星想要什么东西,但并不给她买那样,只是从中来参考一下大反派的爱好而已。

毕竟有了惊喜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礼物。

温如星挑眉:

“你不是送过了吗?”

时微悦下意识问:

“哪有?”

见她忘了,温如星还有点不高兴,很快就动作利落地从包里翻了一枚戒指出来。那是一颗打磨很漂亮的浅黄色水钻,雕刻成玫瑰花的模样。但在看到它的一瞬间,时微悦险些惊掉下巴。

那……那玩意是她跟这只母老虎刚认识的时候故意给她送的礼物,黄玫瑰的花语代表着“褪色的爱”,她把这个东西送给大反派,第一意在嘲讽,二在祈祷她们真的能好聚好散。

没想到温如星还当成宝贝一样带在身上。

这女人在温家长大,虽然家里人对她不算很好,但也不会短了吃穿用度。就算没有夸张到天天用价值连城的宝贝,这一颗黄水钻的价值也不算很高,她却放在身边天天戴着,让时微悦惊讶之余,还有些难以言喻的感动和愧对。

她耳根发烫,第一次说话都有点结巴:

“这、这其实也不是很漂亮,你要是喜欢钻戒,我去给你定做个好看点,拿得出手的,也能戴上。”

她把温如星没戴上理解为嫌弃有点寒酸了。毕竟人家也是豪门千金,这颗水钻顶多小几万,对温如星来说,的确不值一提。

但温如星疑惑地“嗯?”一声。

“钻戒有什么拿不拿得出手的?就是有人第一次在没过生日的时候想着给我送礼物,我就这么放着。”温如星把手擡起递过来,“喏,现在你看到了,帮我戴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