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在偷换概念!什么叫‘跟同等规模的企业相比不算优秀’,据我所知,就新兴小型广告公司来说,我们公司的总体表现是非常好的……”
“如果樊总对此有疑问,我们可以向您展示相关数据。”
“永发”准备得充分,高价律师团果然不是吃白饭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再继续讨论这些也没有意义,樊凡索性直奔主题:“我们不要拐弯抹角了,你们到底想要怎样?出卖还是收购?或者只是想要公司的控制权?”
“樊总是聪明人,我们就不说暗话了。‘永发’有意开拓自己的广告市场,而收购已经参股的公司无疑是最好的选择。我们现在有两种方案,第一种,您可以撤回投资,同时我们根据公司目前的市场估值收购您的全部股份;第二种,您可以保留少量创始人股份以及一定的经营权,但‘永发’按照股权配额拥有最终决策权。”
樊凡不禁冷笑:“那你们打算付多少钱呢?”
“公司的估值大概是500万左右,如果樊总有意向,收购价格我们可以再商量。”
“如果我不接受呢?”
“恐怕这是您最好的选择了。如果我们认定三次无效广告,您将面临巨额赔偿,到时就真是得不偿失了。”
“那么明显的抄袭广告,评委如果够公正,绝不会算我的广告无效的!”
“怎样才算公平,大概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您已经同意了我们采用那个方案,对于抄袭也没有确切的证据,到时结果未必会如您所愿。那时候我们也不会再提供现在的选择机会了。”
“永发”计划周密,步步为营,樊凡预备的应对方案简直不堪一击。
樊凡还想说话,她的律师却抢先道:“不好意思,请给我们一点时间商量一下。”
“也好,我们休息半个小时吧。”说罢“永发”的人就先走了出去,胡天明无意单独承受樊凡的怒火,也乖觉地跟着走了。
樊凡没等他们离开就很坚决地对律师说:“没什么好商量的,我不会卖公司的!”
“我很理解你的心情,但是我们现在很被动。说实话,对于公司章程的修改,‘永发’本来可以做得更狠一点。我们现在不是跟一个一般的公司斗争,‘永发’集团的法务是出了名的厉害,跟别的大公司打官司都很少输,何况我们呢。我觉得明智之举还是及时止损,趁早接受他们的方案,谈个好价钱。”
理智告诉樊凡,律师的建议没错,但情感上樊凡却完全无法接受。她怔怔地坐着,喃喃道:“不行,不能卖,这是我的公司……”
“你也可以选择保留股份。经营权应该也可以商榷的。这样也不算失去公司了。”
“不,我开公司就是不想给别人打工。两年的卖身契已经够了。你是我的律师,你应该想办法帮我保住公司,而不是帮他们买我的公司。”
“我们律师也不是万能的。我们的责任是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利益,而不是满足客户的一切要求。”
樊凡知道自己的律师根本不可能跟“永发”法务对抗,自己的要求根本是强人所难,但她也很难说服自己将辛苦经营的公司拱手让人。她垂下头,陷入了苦思。
半个小时后,大家重回会议室坐定。樊凡已经恢复了冷静:“修改后的章程约定我们具有同等权利,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我也有权收购?”
“永发”似乎吃准了樊凡的实力,对这个问题回应得非常爽快:“当然,我们尊重您做为创始人的贡献和权利,所以您也有权进行收购。新章程生效以后我们会再次召开股东大会,讨论收购事宜。您大约还有三周的时间。如果您能在股东大会前筹集足够的资金,那么大会上您可以优先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