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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5 章(1 / 2)

第45章

樊凡有种不祥的预感,千头万绪中却始终理不出个所以然,惟一能确定的是她绝不会坐以待毙。她从来没有提请仲裁,因为前两次她败得有理有据。这次如果对手方案不是绝对优异于自己,她是不会甘心认输的,特别是这样生死攸关的时刻。

胡天明一支烟的功夫“永发”和“迅达”就已经协商完毕一起进来了。

“永发”先开了口:“你们两家这次广告理念非常接近,但‘迅达’的报价更合适,并且承诺百万博主‘犬三桑’会友情参与广告。”

“犬三桑”是声名如日中天的宠物博主,养的三只狗各有特色,极受欢迎,连樊凡这样日常不太关注宠物的人也看过相关视频。但这种级别的博主,广告要价一定不低,以“永发”的预算应该是很难请到的,除非广告制作的其它成本能够大幅缩减或者“迅达”放弃利润。这当然都有可能,如果“迅达”的广告创意非凡,能够“以少搏多”,又或者”迅达“这次愿意赔本赚吆喝。但樊凡看不出”迅达“主动降利的必要性,因为跟樊凡不同,这次广告只是常规广告,而且“迅达”也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公司,也非第一次与“永发”合作,无需让利求生。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所谓“广告理念接近”又是什么意思呢?

各种疑问一一闪现,樊凡表现却很克制:“请问我可以看看贵公司的作品吗?”

“迅达”似己做好准备,一言不发地将电脑递了过来。

樊凡第一眼看到文案就呆住了。她难以置信地快速下翻,血气不断上涌——什么“理念接近”,根本就是“大同小异”!一些重大的概念和图像,只有颜色、字体和形态细节存在差异。

樊凡一脸惊愕地向“迅达”那边望去:“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抄袭吧!”

“迅达”明显已经预料到了樊凡的反应,不急不恼地说:“请注意你的言辞。没有证据,很容易构成诽谤的。说实话,看了你们的方案,我们也很吃惊。如果不是‘永发’,我们本来还想告你们抄袭呢。”

“迅达”说得如此理直气壮,樊凡有一瞬间几乎要怀疑是否真有这样的巧合;如果这次方案不是出自樊凡,她也要怀疑是否自己的员工真的剽窃了对方的创意。但事实如此明显,樊凡只能惊叹于对手的厚颜无耻了。

樊凡尽力收敛心神,目光凛凛地逼视“迅达”的人:“这个设计从初步构想到修改定型,所有步骤我都有明确的存档时间作为证据。如果你们这个方案形成时间跟我们差不多,那就有可能是巧合。所以你们有证据吗?”

“迅达”双手抱臂,往椅背一靠,不慌不忙地说:“首先,我们没有义务向你展示我们的设计流程;其次,设计流程也不能作为抄袭依据。你在指控别人抄袭以前,应该好好了解一下广告侵权案例。做为一个广告公司负责人,这也是你应该学习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