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不是沈从的错觉,贺鸣璋转身时,往自己这里扫了一眼。
沈从看向徐成竹,却见他起身,说了句:“记得时刻注意你背后的数字。”
徐成竹说完就走了。
沈从追着他的背影看了会儿,脑海中思绪翻腾。片刻后,沈从跨出笼子,走到了洗手台前。
洗手台上还沾着未干的水渍,但水渍影响不了台面本身的干净透亮,沈从动了动,台面立马倒映出沈从的动作。
有点模糊,但大体能看出是什么。
沈从打开水龙头,水流哗哗冲着他的手指。
他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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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鸣璋的话让所有人都没有了谈天说地的心思,沈遂早早就回到了笼子里。
“嗒、嗒、嗒。”
是老鼠啃食馒头的声音。尽管谁都不知道一只老鼠是怎么啃得这么有节奏感。
沈遂安静了没多久,又开始拉着旁边的人说话,这次的幸运观众是俞凤林。
“凤林哥?”
乍一听到熟悉的称呼,俞凤林愣了会儿:“干什么?”
沈遂歪头一笑:“凤林哥跟我讲讲乐队的故事呗。”
“没什么好讲的,不如诗人触景生情吟诗一首活跃下气氛。”
“你就讲讲呗,你们是搞摇滚还是走抒情的路子啊?”
都不是。
俞凤林望着地面,不由想起他们第一次站上舞台的时候。
其实进乐队是偶然,俞凤林从小喜欢音乐,也学过不少乐器,但他从没有打算以音乐为生过。
只是后来在一次旅行时,他遇到了一个街头歌手。
歌手穿着邋遢,头发散乱,寒冬腊月里只穿着一件单衣,裸露出来的皮肤不是红肿就是长着个大大的冻疮。
但他并没有唱时下正热的大火歌曲,也没自怨自艾唱苦得人眼睛都能掉的歌,他唱的是一首民谣。
一首俞凤林从来没听过的民谣。
民谣的旋律舒缓悠扬,曲调选用质朴简单,连唱法都没有什么称得上难度的技巧。他就用他那副沧桑的嗓子,缓缓唱出短词。
在嘈杂的大街上,歌手的卖艺实在没什么新意,偶尔有人停下听了几句,更多是匆匆扫一眼就过的行人,和在音响边转着跑的小孩。
但俞凤林听到了。
或许是同情吧。如果歌手在前面摆了个煽情至极的板子,写上一个个煽情至极的字,俞凤林或许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但偏偏,他就只是唱,就着一个滋滋响的音响。
于是俞凤林走上前,和他搭了话。
俩人就这么认识了。俞凤林知道了他的名字,叫何唱。
何唱原本自己组了个乐队,但因为一次争吵,乐队解散了,但他是个为音乐而活的人。
他说,市面上太多歌,表达爱,表达自由,表达个性,或激烈或苦涩,或讽刺或歌颂,却很少有纯粹的,能安抚到人们心灵的治愈歌曲。
他已经哭够了,也已经燃够了,何唱只想平淡地表达希望。
“这个世界太喧闹,我们匆匆来匆匆去,每天要处理各种情绪,却从来没有被情绪安抚过,我想让大家开心点。就算有很多不如意的事,我希望有人能从我的歌里获得希望。”
说这话时,何唱身上仿佛飘着一圈佛光。
不开玩笑。
俞凤林当时就是这么认为的。
他头脑一热,当即加入了何唱的乐队,只有两个人的乐队。
其实他们俩都知道,这个乐队存在不了多少时间。
不是什么复杂的原因。这个时代,大家都更愿意接受冲击性强的事物,好像越把世界的真相扒开扒烂,把每一个碎末都凿出来细细品味,才能让处在压抑中的人们获得一丝喘息。
这种太积极的歌,会被嗤之以鼻的。
但俞凤林和何唱还是坚持下去了。
不温不火也挺好的。
看着何唱对着灯光反复改稿的样子,俞凤林觉得自己做了件天大的好事,他喜欢看到这些。
至少他的歌他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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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梆——”
一声脆响,把俞凤林拉出了回忆。
听声音,是狱警来了。众人立马正襟危坐。
想到徐成竹的话,沈从让沈遂又看了次自己背后的数字。
意外地,沈遂没有多说什么,乖乖报出数字。
数字没变。
这次只来了一个狱警,毛发旺盛的那个。警棍被别在他的腰间,走动时,感觉整个地板都在跟着他的幅度抖。
沈遂被狱警吸引了注意力。沈从看了他一会儿,目光也落到狱警身上。
“哈欠!”
狱警打了个大大的喷嚏,然后在徐成竹的笼子前停下了。
“你,出来。”
众人心脏同时一跳,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