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云欢满意极了,“不错不错!会拍就多拍点,好看,爱看!你都穿上盔甲了,就别脱了,折腾起来也麻烦,腹肌……嗯,我说是你肚子上的伤口,等你得空了再拍,我不急。”
霍骁带着铜镜去了北大营。
黎明破晓之前,正是最暗的时候,北戎军攻城了!
霍骁提前做了准备,虽然攻城时间比预计的稍微早了一些,但城墙之上的霍家军已经严阵以待,不给敌人一丝一毫的机会。
北戎前锋军十万人,分出了一万人加急赶路。
领兵的是一个颇为年轻的将军,满头发辫盘踞在头顶,赤裸着上半身黝黑发亮,肌肉结实,他策马而来,马匹比寻常战马高出一个脑袋,脚程极快,把其他人甩在身后。
上万名先锋军跟上,有人体力不支从马上掉落,其他人根本不予理会,直接纵马踩过去,哀嚎声响起来,地上的人很快就被碾成了一滩烂泥。
将军扭头看了一眼,骂道:“没用的废物!戎国勇士在战马上长大,连马都骑不好的废物,死了也是活该!”
没人在意死去的那个人,后面还跑着一群北戎士兵,不是人人都有马骑的,几个跑得快的人一同争抢这匹无主的马,打成一团。
周围的士兵无人阻止,甚至还高声喝彩。
最后的胜者满脸都是血,他爬上战马,马蹄飞扬,一脚将刚才与他争抢马匹的士兵踢飞出去,胜者欢呼一声,兴奋的往前冲。
将军也不阻拦,甚至还很欣赏这名勇士,“做的很好!谁强,谁就能得到更好的战马,更漂亮的奴隶,更多的牛羊和粮食!”
“平阳城里都是些老弱残兵,不成气候,勇士们,随我冲锋,一举拿下平阳城!”
一万先锋军以最快的速度抵达了平阳城下。
离城门口还有半里路的时候,将军停了下来,他也不是傻子,肯定不会率先冲锋的。
后面跑步的人陆续赶到,将军一鞭子甩过去,骂道:“慢死了!延误了战机,本将军要你们的命!”
身材高大的北戎士兵几乎饿得皮包骨,但不来打仗,更加没有吃的,只有饿死的份。
天下大旱,北戎的日子也不好过,草场不丰,牛羊没有吃的饿死了一大批,粮食更加种不出来,几乎是颗粒无收。
北戎本来就不擅种粮食,不过是被掳走的奴隶在威逼之下胡乱种一些,庄稼全都枯死,北戎人把怒气发泄在奴隶身上,打骂都是轻的,牛羊不够吃,粮食也没有,他们就吃奴隶!
先吃从中原掳过去的奴隶,再吃本族的奴隶,北戎人凶悍善战,有时候为了争夺一口水,就能连杀好几人。
眼看着国中就要乱了,北戎立刻就发动了战争,只要攻入平阳城,一路抢过去,便能渡过难关,还能抓更多的奴隶回来。
没有马匹的士兵是最底层,说白了就是当炮灰用的,将军下令把人往前赶,厉声道:“都给我冲!退者死!拿下平阳城,本将军赏你们热腾腾的羊肉汤!”
想到羊肉汤,士兵们忍不住心生向往,他们也就是饿不死罢了,得一点草根树皮填肚子,有一块杂粮饼都是运气好了,根本就吃不饱,原本十分的力气只能发挥到三分,行军自然就慢。
左右都是个死,士兵们别无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