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当一声,一个大箱子滑在地上,木头震开了一块,一把剑落了出来,剑鞘掉了,剑锋泛着寒光。
纪云欢拿起剑,面不改色的塞了回去,风轻云淡道:“都是道具,以后麓林山里会有大型的演出,这些都是提前准备的。”
工人们丝毫没有怀疑什么,铆足了劲干活,很快就把几卡车东西搬完了。
等众人都散了,纪云欢才抱着铜镜进了仓库,准备把武器传输过去。
霍骁看到水停了,便知道神明要传输武器了,他带着铜镜去了北大营。
平阳城有四个军营,东南西北各有一个,眼下霍家军人数少,除了在其他地方巡逻的,主要的兵力都集中在北大营。
此处离北面的城墙最近,万一北戎攻进来,便能最快的做出应对。
眼下快到用午膳的时候,空气里都是大米饭的香味,一块块卤好的肉从锅里倒出来,酱香浓郁,肉香弥漫,让人忍不住咽口水。
士兵们穿着新发下来的衣裳,都是制衣厂里做出来的,布料柔弱,穿在身上一点都不扎人,他们从未穿过这么舒服的衣裳。
百夫长带队训练,昂首挺胸,他穿的是黑色的唐装,看起来比普通士兵更加精神,他挺了挺胸膛,让胸口精致的刺绣更加显眼。
这身衣裳也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尤其的那些刚进来的新兵蛋子,没立过功,就得不到这么精致的衣裳。
“看什么看?没到吃饭的时候,都给老子好好练!晚上比试的时候要是输给了隔壁小队,看老子怎么收拾你们!”
“老子当初哪有你们这么好的生活,顿顿吃大米饭,天天吃肉,我们吃着糠咽菜,发下来的粮食里都掺了砂,一不小心都能崩掉大门牙。”
“好日子才过了几天,你们就懒散了,用点力!早上没吃饭吗?就你们这怂样,北戎人来了你们靠什么打?都给我打起精神来,进了霍家军,你们就要有个人样,别丢了霍家军的脸!”
新兵们疼得龇牙咧嘴,浑身像是散了架似的,他们肯定是比不上大战里活下来的老兵,但他们也很努力,很认真,因为他们要守护的是自己的家。
有个小兵站在队伍里摇摇晃晃,拿着木棍的手一直在打摆子,腿上也在抖。
百夫长走过去,小兵吓了一跳,直接摔在地上,手上的木棍也掉了。
百夫长把木棍捡起来,骂道:“这根木棍就是你手里的刀,老子就是教刀法的,刀都落地了,你就等着死吧!”
“现在武器短缺,前线的人才能拿到武器,后面的人只能等着,哪怕是死了,武器也要握在手里,等同袍给你收尸的时候,你的武器,你的盔甲,都要留着给活着的人用。”
“至少我们现在不用穿死人的衣服了,至少死去的人可以体面的下葬,进了霍家军,就要有战死沙场,马革裹尸的准备,你们要是后悔了,趁早走,别到了战场上当逃兵。”
小兵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抹了一把眼泪,稚嫩的脸上满是坚毅。
“我不走!我要给我爹娘报仇!杀两个我就回本了,杀三个我就赚了!”
百夫长拍了拍小兵的肩膀,“不错!有志气!是个好苗子。”
小兵拿着木棍,像模像样的继续站好,手里的木棍一次次的挥舞出来,他的脚上已经被磨出了血泡。
百夫长皱眉道:“怎么不穿鞋?哪个不长眼的狗东西克扣了新兵的东西,老子打不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