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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晋丨江独家 爱屋及乌(2 / 2)

他不做防晒,竟然保持着瓷器似的莹白肤色,而且脸和脖子一点色差都没有,真的很神奇。

叶孤城:“不过是寻常事,天底下晒不黑的人有很多。”

沈稚:“还有谁?”

“西门吹雪。”

沈稚心道,确实。

西门吹雪也是天天练剑,皮肤白的像剥了壳的水煮蛋。

“白愁飞。”

小白确实走南闯北也不没有变黑,换身衣服就是贵公子。

“陆小凤。”

陆小凤的皮肤不算特别白,但是就属他最神奇,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过得那么糙,身上连点风吹日晒的痕迹都没有。

所以这就是设定的力量吧。

沈稚想了想那副场景。

肤色莹白如细腻瓷器的叶孤城在海边练了两天剑,脸、脖子还有手都被晒成了紫红色。

那肯定不行。

沈稚:“多亏你是纸片人。”

叶孤城心道,这是在说自己如白纸一般苍白?

正琢磨着沈稚话里的意思,海面上驶过来一艘船。

这在飞仙岛是极其常见的情景,并不值得过分关注。

但是那艘船很快靠在了码头,从船上下来十来个人,其中四人在前面开道,两人在中间提着一口箱子,还有八人跟在后面,浩浩荡荡,好大的排场。

叶孤城定睛一看,发现箱子上写着“福威镖局”四个字。

是白云找人押送的镖。

叶孤城看了眼沈稚,见他脸上表情不变,对镖师们没有太多关注。

也不知白云有没有将此事告知沈稚。

如果沈稚知道白云这般向他示好,会不会再次替白云开口说话?

想到那副场景,叶孤城倍感无奈。

那躺镖是押运到城主府的,和他们完全顺路。

叶孤城不想沈稚过多关注他们,“你要不要去城外的街市上逛一逛?”

沈稚:“我自己去?”

叶孤城:“我与你一起。”

沈稚:“你不是很忙吗?”

叶孤城:“今日上午有空闲。”

沈稚:“好的。”

两人拐弯去了飞仙岛的集市上。

飞仙岛很大,白云城只是其中的一座城镇,外面还有许多小的村落。

这里的人很少以种田为生,多是靠着打渔、经商生存。

岛上不会歧视商人,一直都鼓励贸易,外面的集市也很繁荣,似乎比城里的人还要多。

叶孤城:“质量更好的会拿到白云城中贩卖,在这边的都是稍次一些的,不过价格也更便宜。我想,再好的东西在你眼中也没有价值,比起货物,还是气氛更重要。”

“是的。”沈稚感叹,“你很了解我。”

他从五百年后过来,除了珍珠宝石书画古董,什么没见过?

书画古董他没那个审美,看不出好坏。

珠宝就更不用说,系统都给他变成真的了,就算再好的宝石,也比不过他自带的那些。

叶孤城说的对,氛围更重要。

他快乐地去了摊子上,挨个挑挑拣拣,买了一条很漂亮的银鱼,外加一个玻璃鱼缸,又买了些五彩斑斓的石头,用来装饰鱼缸。

叶孤城为他付过钱,“你若是想来,我随时奉陪。”

沈稚抱着鱼缸,银色的小鱼在红袍覆盖的玻璃中游来游去。

沈稚:“你好像变了个人。”

叶孤城:“我只是怕你误会。”

沈稚:“误会什么?”

叶孤城:“我不讨厌你。”

沈稚:“我知道。”

毕竟他有很多美好的品德,就算最开始对他抱有偏见,只要跟他相处久了,发现了他的优点,一定会喜欢他的。

沈稚以为叶孤城不想见到他,也肯定是叶孤城自己的原因。

他太寡了。

绝世大寡王。

活该寂寞。

叶孤城:“你很好。”

沈稚:“是的。”

叶孤城:“我很喜欢你。”

沈稚:“是的。”

“走吧。”叶孤城问,“要不要我帮你拿?”

“我自己可以,而且我喜欢看鱼。”

“嗯。”

两人从集市中走出,返回城主府。

十几个镖师正从府里出来,管家在后面相送,“真是辛苦诸位了,大老远的跑这么一趟。”

“不辛苦,拿钱办事,都是应该的,倒是兄弟几个还蹭了您一顿饭,您真是太客气了。”

邱管家道:“一顿饭而已,算不得什么。宫主的东西安然送到最重要。”

“宫主?”

“城主已为白云城建立了神宫,如今他正是灵毓宫主。”

沈稚:“这么听起来,白云真的很像你的女儿。”

叶孤城:“……我非皇帝。”

沈稚:“无所谓,反正没人管。”

叶孤城:“……”

镖师们留意到了从外面回来的二人,他们见过叶孤城,见沈稚身着红衣,与叶孤城关系亲密,便知道他就是“血衣剑客”。

福威镖局的名声这么好,有八成是因为押运的货物能准时送达,还有两成是他们会做人,即便丢了货,与雇主打好关系,好好沟通,雇主也是可以体谅的。

镖师们主动打招呼道:“叶城主,又见面了。”

叶孤城漠然颔首。

镖师又跟沈稚寒暄:“您就是血衣剑客沈稚吧?果然是青年才俊,一看便知气势不凡。”

“是的。”

镖师们噎住了。

叶孤城怕沈稚得罪人,主动开口转移话题,“辛苦诸位了。”

镖师受宠若惊,“哪里哪里,谈不上辛苦。”

叶孤城对邱管家说:“你去送这几位去码头。”

邱管家:“是。”

“您真是太客气了。”

邱管家带着十几个镖师离开,叶孤城松了口气。

沈稚快步进府,刚来到后院,就看到了摆放在正中心的箱子。

箱子上的封条已经打开,看起来是验过货了。

他把鱼缸放在台阶上,掀开盖子,里面的人偶瞬间膨胀,一条胳膊鼓了起来。

沈稚提着人偶的脖子把它拿出来,整理好衣服,放在叶孤城旁边比量,“真的跟你一模一样!”

叶孤城神情冰冷。

沈稚:“再给它染个色,把头发染成黑的,画好五官,再挑一把剑,缝在它的手里,那就更像了。”

叶孤城:“……”

沈稚:“晚上可以抱着睡觉。”

叶孤城想到了那一晚,白云贴的自己很近。

如果是沈稚的话……叶孤城想象了一下那个场景,感觉自己可能会更不自在。

那种不自在,应该如同少年慕艾一般吧。

沈稚:“晚上你抱着它睡。”

叶孤城:“……”

沈稚忍无可忍:“你为什么老是不说话?”

叶孤城:“我心中思绪纷杂,不知该如何说起。”

这么一说沈稚就明白了。

“我也经常有这样的感觉!因为想要说的话太多了,每一种回复都可能会引向不同的话题,但是我又都很想聊,纠结半天选不出来,最后都错过了。”

叶孤城:“……”

不,沈稚的感受跟他还是不一样的。

他是无论哪一个都不想聊。

也不是不想,只是其中的情绪太过浓烈,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沈稚:“我到现在也没有想到好的解决办法,帮不了你。”

这种时候如果回答“好的”或者“是的”,也是一个都聊不成。

叶孤城心想,沈稚也将自己放在了心上。

沈稚本性有些冷漠,并非热情的人,他却待自己如此用心,随意一言都会主动思考解决之法。

叶孤城:“这不怪你。”

沈稚:“是的。”

当然不怪我。

自己提供了良好的情绪,让他有了表达欲,怎么可以被怪罪!

要怪就怪你自己嘴巴笨。

沈稚把人偶塞到叶孤城的怀中,“有它相伴,你就不会寂寞了。”

叶孤城感慨万千。

沈稚知道自己的寂寞。

但他一点都不想要这个东西。

它不止很丑,而且太大了,手臂还是张开的,放在床铺上直接占据大半位置。

叶孤城委婉地拒绝:“这是白云的东西。”

沈稚:“是白云送给你的。”

“……”

早知如此,当初就拒绝白云送礼物了。

不对,他本就拒绝了,只是怕伤了白云的心,没有把话说得太坚定。

现在还给白云也不合适,毕竟这是“叶孤城”。

叶孤城拒绝了白云,怎能再将“叶孤城”交到他的手上。

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没有逃避的余地了。

为今之计,只有把话说清楚。

叶孤城抱着人偶,对沈稚说:“我对白云无意。”

沈稚:“你不喜欢他,为什么要送他房子?”

原来沈稚还有这样的误会。

叶孤城:“他毕竟是白云城,在城中地位不凡,应该有自己的住处。”

沈稚接受了这个理由,“那之前的偏爱呢?”

叶孤城顿了下,“爱屋及乌。”

多么熟悉的回答!

白云落难时,西门吹雪和万梅去救他,万梅问他为什么对白云这么上心,西门吹雪给出的答案也是这四个字。

不对啊,白云就是叶孤城的万梅。

沈稚:“爱谁?”

“你。”

“因为我比白云来得早?”

“你和白云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白云不懂人的感情,他也并不喜欢我。在他的心里,人间就是一场游戏。或许是因为我的身份特殊,让他误以为这是爱情,其实并非如此。”

那是城镇和主人之间的羁绊。

叶孤城认真地看着沈稚:“你应该明白。”

沈稚:“你觉得白云不懂感情,我懂?”

叶孤城:“没错。”

沈稚的眼睛很亮:“这世上没有人比你更了解我了。”

叶孤城就是他的知己!

可能和身体有关吧,白云某些情绪缺失,操控起来有种在玩游戏的感觉。

马甲没有疼痛和恐惧,连死都不怕,怎么可能懂爱?

只有本体有正常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