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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事故责任(1 / 2)

一切发生的太快!

等黄一天脑子里反应过来,他已经被周围一圈人指着鼻子扣上了“撞上老人还想跑”的罪名。

很快,110和120都来了。

那帮人“热心”把老人抬上120急救车。

壮汉扯着黄一天的衣领要他一块去医院,并要求警察立刻没收他的身份证,理由是,“怕他跑了!”

当警察冲黄一天伸手要身份证的时候,他脑子里快速转圈的功夫回答说,“我身份证在家里,你们可以跟我一块去取。”

警察皱眉。

壮汉却说,“没有身份证,工作证也行,只要确认他的身份让他跑不了就行。”

黄一天原本紧皱的眉头听了这话皱得更紧了。

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透着意外的眼神看了壮汉一眼,因为从头到尾壮汉的表现太冷静。

亲妈被车撞了,难道不该大部分精力放在被撞的亲妈身上?为什么放着地上的亲妈不管反而一直盯着自己?

警察问壮汉,“被撞伤的老人是你什么人?”

壮汉回答:“是我妈。”

警察问:“你确定你妈是这位同志撞倒的?”

壮汉回答:“我们好多人都亲眼看到了,就是这人骑车速度特别快,我妈正好从路口出来,人就被他撞了。”

警察又问黄一天:“人是你撞的吗?”

黄一天摇头:“不是。”

壮汉听了这话立马暴跳如雷,若不是警察阻拦,恨不得把黄一天打一顿。

警察问黄一天:“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人不是你撞的?”

黄一天详细解释:

“我骑车速度很慢,经过路口的时候尤其小心,在老人冲出来倒地后我才看见她,但我确定电瓶车并没碰到她,所以她倒在地上跟我没关系。”

警察问,“你说这些有证据吗?”

黄一天抬头四处张望找了一圈没找到道路监控,只能说,“除了我自己,目前没有其他证据。”

警察说,“但是对方却有很多目击证人!”

这话惹得黄一天一脸好笑。

他抬手指了指道路两旁高高的野草问警察,“警察同志,你觉得老人倒地的时候还没走出路口的那些人能看见路上的情形吗?”

警察回头望望,心里也犯起了嘀咕。

他再次问壮汉:“你说你妈被电瓶车撞到是你们一帮人亲眼看到,是真的吗?”

壮汉理直气壮回答:“当然是真的。”

警察冷哼一声:

“既然你们走在你妈身后,你妈又是头一个从路口出来被撞,她被撞的时候你们一个个眼睛有特异功能透过那么高的杂草看到她被人撞了?”

壮汉脸上露出尴尬表情。

旁边很快有人指着黄一天说,“反正刚才路上只有他一个人,不是他撞的还能是谁?”

黄一天立即反驳:“为什么不会是她自己摔倒呢?”

壮汉回怼:“我妈腿脚麻利好好走路怎么可能摔倒?”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警察发话,“两人一起回局里把事情说清楚。”

就这样,黄一天跟壮汉一块被警察带走,去红旗化工厂的事就此作罢。

黄一天原本以为:

这件事就是个普通的交通事故,只要自己想办法自证清白就行,没想到事情的发展远超他预想:

当天晚上,警察来电通知:“被撞伤的老太太因死亡,现在家属强烈要求追究肇事者故意杀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