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他是因为愧疚所以才委托我,唉,都差不多十年了,一直悄悄资助郭母的生活,也一直被负罪感压着,也不容易。
关于愧疚的原因,e……
倒不是说没他的责任,但真要说起来,我觉得责任也不算大。
他说当初是他提议去那个废弃楼房探险的,而根据警方的调查,德明最后一次出现也是在废弃楼附近。
这之后就再也没人见过德明了。
那个孩子仿佛被雨水融化了一般,什么踪迹都没有留下。
严同学会有负罪感很正常,因为他人好像还不错,自然会为自己的错误感到懊悔与内疚。
但认真思考的话,几个小孩出去玩,有一个提议说去哪哪吧,其他几个都很赞同,一起跑去玩了。第二天其中一个小孩自己跑去那附近,然后失踪了。
从道义什么的方面,提议的小孩是有责任,谁让是他提议的。
但从法律方面来说……失踪的小孩是他自己在第二天跑去玩的,而其他孩子还老老实实在学校上课呢。
就算不是未成年人,而是成年人遇到这样的情况,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也都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反正我就是这么想的。
“如果是你遇到这样的事,”许晏呈又拍了我脑袋一下,斜睨了我一眼,很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思,“你肯定也会有负罪感。”
是啊,我撇撇嘴,有些不高兴但也没办法,因为他说的很对。
只是苦了严同学啊,他想不开一辈子都会感到内疚,可在我看来,他也根本不愿意想开。
啧,“麻烦啊。”我把脸埋进胳膊里,唉声叹气道。
好在他的心结不在委托内容范围内,我也不用去管。
虽说是想要查明失踪原因是人为还是归属于超自然方向,但实际上只要去调查那栋废弃楼就好。
毕竟过了差不多十年,调查难度真的不小,有一个确定的嫌疑地点才能调查下去。
如果那个楼里有东西而且和郭德明的失踪有关的话,那就把它“咔嚓”掉。
也算是给那小孩报仇了。
至于名字,咳,和说相声的没关系。
我听严同学说,人家那名儿其实是父母按当初流行的四大天王取的。
正好姓“郭”,来个“德”,再来个“明”,剩下的一个长相上不是很有竞争力,就给算了。
多好啊,父母抱着美好的祝愿为孩子取了名,可惜平淡又幸福的生活还没持续多长时间,就被意外突然地截断。
约定的时间放到了周六。
没错,又是周六,我好像有什么“活动”的话,除放假时间外基本上都会定在星期六。
至于理由呢,首先是这天没有课,空闲时间充足,然后就是第二天仍然没课,有时间继续周六的活动或者休养生息。
时间OK,接下来就是地点,不过十年前就废弃了的楼房现在好像还在废弃着。
说起来也太厉害了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