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一百零二:被遗忘的罪行(1 / 2)

消毒水的味道钻进鼻腔时,我正盯着天花板上的输液管。透明的液体一滴滴坠落,像在数着某种我读不懂的倒计时。穿制服的人坐在对面,钢笔在笔记本上划出沙沙的声响。

“陈默,再想一次。”他的声音很平,像手术刀切开皮肤时的冷静,“三月十七号晚上七点到十点,你在哪里?”

我的太阳穴突突地跳。记忆像块被摔碎的镜子,碎片散落在雾里,怎么抓都抓不住。我只能摇头,指尖抠进病号服的布料里:“不知道,我什么都记不起来。”

他们说我涉嫌一桩谋杀案。死者是个叫林慧的女人,住在我家楼下。有人在监控里看到我案发当晚进过她的单元楼,她的指甲缝里有我的皮肤组织,床头柜上那杯没喝完的水里,验出了和我杯子里一样的安眠药成分。

“你认识她吗?”另一个戴眼镜的人问,他总是把文件夹抱在怀里,像抱着某种证据。

我努力回想。林慧这个名字很熟悉,像在舌尖滚过千百遍,却怎么也尝不出具体的味道。我记得她家阳台总摆着盆栀子花,记得她下楼时喜欢走楼梯,记得有次电梯坏了,我们在楼道里擦肩而过,她身上有股淡淡的茉莉香。

但这些碎片拼不成完整的画面。就像我知道自己叫陈默,知道住在302室,知道自己在图书馆工作,却不知道这些事实之间是怎么串联起来的。医生说这是创伤后逆行性遗忘,可能是头部受到撞击引起的。他们在楼梯间发现了我,额头上有个三厘米长的伤口,血流进眼睛里,把整个世界染成了红色。

庭审那天,阳光透过法院的彩色玻璃窗,在地板上投下斑斓的光斑。检察官出示了一沓沓证据,照片上的林慧躺在血泊里,她的眼睛睁着,瞳孔里映出天花板的吊灯,像颗碎裂的星辰。

我的律师站起来,声音洪亮:“所有证据都只能证明我的当事人出现在案发现场,但无法证明他记得自己做过什么。一个失去记忆的人,如何为他记不起来的行为负责?”

陪审团窃窃私语。我坐在被告席上,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额头上的疤痕。那道疤已经结痂,摸起来硬硬的,像块不属于我的异物。

“我反对!”检察官的声音尖锐起来,“记忆不能成为脱罪的理由!”

法官敲了敲法槌,法庭瞬间安静下来。他看着我,眼神复杂:“被告陈默,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

我张了张嘴,喉咙干得发疼。那些破碎的画面突然涌上来——晃动的人影,摔碎的花瓶,栀子花的花瓣散落一地,还有一股浓烈的血腥味,盖过了茉莉香。但这些画面太快,像闪电划过夜空,来不及抓住就消失了。

“不记得。”我说。

判决下来那天,天空下着小雨。“无罪释放”四个字像浸了水的棉花,沉甸甸地压在我心上。律师拍着我的肩膀说“恭喜”,但我笑不出来。走出法院时,我看到林慧的父母,两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他们的眼睛红肿,死死地盯着我,像两尊沉默的石像。

我回了趟原来的家。警察已经撤走了警戒线,门虚掩着,一推就开。屋子里积了层薄灰,书桌上的书还摊开着,是本加缪的《局外人》,书页上有我用红笔划出的句子:“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楼下传来开门声,我下意识地躲到窗帘后面。是林慧的父母,他们抱着一个纸箱,里面装着她的遗物。老太太的哭声像钝刀子割肉,一声声撞在我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