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十月十八日,传胪大典。
皇极殿广场上,宁颂穿着昨夜礼部连夜送来的进士服,头戴进士巾,位列文武百官之后。
他不是会试第一名,可所有人都默认了他会有一个好的名次,纷纷退让,想让他站在最前排。
宁颂婉拒了大家的好意。
按照会试的名次站好,礼乐响起,待到皇上圣驾驾临,传胪大典正式开始。
殿内,不一会儿有官员开始宣读制诰。
根据昨夜彩排时礼部官员的讲述,宁颂知道,在这封圣旨中,就会有最终的名次。
会试的名次,也将变成这一批贡士们的起点。一甲、二甲亦或者是三甲,位次不同,决定了不同的起跑线。
他会有什么样的开端呢?
会试十六名,意味着自己的卷子不会在殿试中被提前考虑,可皇上的喜欢,应当会将他的位次适当提前……
那么,他会是第九第十,若是运气不好,也可能维持原本的名次不变。
至于三鼎甲,宁颂虽然也想过,但很快被自己排除了。
他的会试名次没进前十。
在宁颂脑海放空,不断靠着想象别的细节缓解自己的紧张时,他忽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自己的名字,在礼部官员的一遍一遍重复中传出了大典,传到了他的耳边。
“第一甲第一名,宁颂。”
四周的目光已经望了过来,各式各样的目光中包含着不同的情绪:或羡慕,或欣喜,或好奇,或妒忌……
唯独宁颂自己是茫然。
他睁开眼,闭上眼,再睁开连续三次之后,礼部的官员到了他的跟前。
“状元郎,请吧。”
关于之后的记忆宁颂已经有些模糊了,他只记得自己如同一尊木偶一样,被礼部官员引进了殿内谢恩。
殿内,不少熟人都笑眯眯地看着自己。
在一种奇怪的茫然之中,宁颂拜完了明正帝,等在一旁,又等着榜眼和探花进入殿中谢完恩,紧接着才与大部队一起出了殿。
出殿时,他听见有一个熟悉的声音正在讨论他。
“哎呦,我们颂哥儿不会紧张吧,怎么走路同手同脚的?”
宁颂认出了陆之舟的声音,但也表示自己被冤枉了。他什么场面没有见过,怎么会同手同脚。
刚想完这个,礼部官员就转过身来说:“大家慢慢走,知道你们紧张,没关系的。”
宁颂:“……”
他这才发现自己在以一种不熟悉的方式在向前移动。
但好在无人发现。
在他身后,榜眼和探花一个人在傻笑,另外一个也在神游天外。
若是让百姓们知晓新选出来的三鼎甲是这幅模样,恐怕会大失所望。
但很快,随着礼部堂官捧榜,伴随着钟鼓乐舞一齐而出,三鼎甲们回过了神,调整了自己的模样,都装出一副端庄自持的模样。
像极了变脸的演员。
传胪大典显然还不是重点,等到王公大臣们随着榜而出,皇榜在长安门外悬挂,才到了真正让人激动的时候。
三鼎甲的打马游街。
这一回,不同于府试、乡试结束之后的庆典活动,身为一轮一轮筛选出来的优胜者,国家抡才大典选出来的佼佼者,三鼎甲成为了这一日名正言顺的主角。
京城的一切为他们准备好了——
普通百姓们早早地穿上体面的新衣,稍有家资的,早早在进士们会路过的街边定好了位置,只等着新科进士们的路过。
出了门,礼部官员为三鼎甲簪了花,皂吏已经牵来了马,气氛组在此时也准备好了。
皇上专门指了金吾卫为仪仗队,举着旌旗,吹奏着乐器,还擡着“进士及第”的匾额。
端是一份气氛祥和的景象。
在这时候,探花郎期期艾艾地凑过来,同宁颂说话。
“宁兄,等会儿可否有需要送花的人?”说话间,榜眼也望了过来,似乎在关注着两个人的对话进展。
这同样是大雍朝的先例。
百年前,大雍朝刚刚开国的时候,那时候社会风气开放,条条框框也不多,所谓的跨马游街也被经常玩出花样来。
三鼎甲送簪花也就是这个环节中的一环。
早年,一位探花婉拒了皇上的赐婚,为了答谢自己的常年操劳的妻子,选择在打马游街时将自己的簪花送给她。
这一举动原本是探花想要表达自己的意志坚定,用委婉的方式拒绝金枝玉叶,不曾想却被人传为美谈,一直保持了下来。
之后,求婚的、表白的络绎不绝。
随之还演变成送给自己好友的、父母亲眷的。
榜眼和探花郎在会试时名次都不低,加之自觉殿试发挥不错,在来之前都已经准备好了项目。
反倒是状元看上去自始至终懵懵的,不知道该做什么的样子。
“宁兄可否介意我们等会儿送出簪花?”
打马游街虽然是全体进士都参与的项目,但到底根据名次不同,待遇也不同。
比方说三鼎甲有马可骑,而其余的进士只能走路跟在后方。除此之外,宁颂身为状元,还要一马当先,走在最前方。
由此,榜眼和探花准备了项目,自然要提前告知状元,免得对方以为自己被抢了风头,心中不悦。
“当然可以。”宁颂理解新出炉的同僚们谨慎,同时也表示了自己的不介意。
他哪有这么小气?
得到了宁颂的许可,榜眼在走到长安街时,就顺利地朝着沿街的窗台眺望,很快,他见到了熟悉的面容,眼睛一亮,将簪花扔了上去。
一名年轻的女子含笑接住了簪花,随手插在了发髻上。
“好身手,好恩爱。”
今日,三鼎甲是全京城的主角,榜眼与那位女子的互动自然也被随着他们打马游街的人看在眼中。
榜眼年纪不大,相貌端正,再加上今日特殊的气氛加成,魅力值拉满,再看那位接了他簪花的女子,同样也成为了众人关注的焦点。
无论是成为焦点也好,还是事业感情双丰收也罢,无论哪一个,都值得人心生羡慕。
“见笑了,那是我的未婚妻。”榜眼扔完了话,策马转回来,与同僚解释道。
那位女子相貌姣好,气度不凡,官宦人家出身,奈何家道中落,为了生计不得已自己从了商。
榜眼家中时代耕读,以读书为业,眼高于顶,自然看不上这位女子。
但榜眼自己有了功名,又先斩后奏,在大庭广众之下定了名分,想来家中应当是不会拒绝了。
“米兄好气魄。”
对于榜眼的勇敢,宁颂与探花只有钦佩的份儿。
有了榜眼作为前奏,不一会儿,探花也送出了自己的簪花——他没有送给心上人,而是给了自己的祖父。
“我还没定亲,也没有喜欢的人。”
探花年纪不小,看上去却散发着一种耿直的单身气息。相比于榜眼的爱情美满,他更是注意家人的感受。
“我祖父是个秀才,考了多年没有考上。之后我出身之后,歇了举业,将时间和精力都用来培养我。”
探花从小就聪明,也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祖父不是不爱读书,祖母也不是不爱松快的生活,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想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