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食肆后,林一凡又如法炮制,带着两个小跟班逛遍了城里的衣服铺、鞋铺。
在衣服铺,他指着自己和两个孩子身上的破烂行头,随手又是一颗宝珠。
要求换成干净舒适的普通棉布衣物。
在鞋铺,他丢出宝珠,换走了三双结实的千层底布鞋。
每一次,都毫无意外地在店铺里引发了一场地震。
每一位老板都经历了从最初的鄙夷、到震惊、再到极致谄媚的全过程。
不过半日功夫,一个神秘的传说便如同长了翅膀般飞遍了全城:
有一位喜作樵夫打扮的纨绔贵公子,行事莫测,出手阔绰得吓人!
他不用金银,只用那价值连城的宝珠结账,仿佛那只是路边的石子。
更令人称奇的是,这位爷的出现,竟悄然改变了整座城的风气。
自那以后,无论是街边的小摊还是气派的店铺,对待客人的态度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无论来客是衣衫褴褛的贩夫走卒,还是满面尘灰的行脚商人,伙计们无不笑脸相迎,客客气气,服务周到得如同对待自家主人。
无他,只因谁都害怕错过下一个宝珠机缘,谁也不知道,今天进门这个看似不起眼的樵夫,会不会就是那位爷又回来了!
而林一凡在离开每一家店铺时,都会看似随意地对老板留下一句话:
“若是以后遇到一个叫林七夜的年轻人寻来,就告诉他——‘林一凡找到公羊婉了,我们去北边了。’”
他不知道林七夜何时会看到这些留言,但这就像在时间的河流中投下的一颗颗石子,总能激起一些涟漪。
三日后,城外。
一辆简陋的马车吱呀吱呀地行驶在官道上。
负责赶车的林一凡,此刻正略显笨拙地拉着缰绳。
他穿梭时空、统御地狱是一把好手,但驾驭这两匹活生生的牲口,实在不是他的专业领域。
马车走得歪歪扭扭,时而偏左,时而偏右,速度也控制得不太平稳。
坐在他旁边的公羊拙看了半天,小脸上写满了不忍直视,终于忍不住开口,语气里带着十足的嫌弃:
“喂!你这么大个人,怎么连个马车都赶不好?缰绳不是那么拽的!你看它都不听你的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伸出小手,毫不客气地去抢林一凡手里的缰绳:
“躲开躲开,笨手笨脚的,还是让我来!”
林一凡,这位能让无数恶魔领主战栗的地狱之主,此刻竟被一个两千年前的毛头小子嫌弃技术差,这体验着实新鲜。
他有些好笑地松开手,把位置让给了跃跃欲试的公羊拙。
还别说,公羊拙虽然年纪小,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驾驭起马车来确实有模有样,很快就让车辆恢复了平稳前行。
然而,走了约莫一个多时辰后,四周的景象愈发荒凉,月光下只有连绵的丘陵和荒草,早已不见官道的踪迹。
林一凡环顾四周,挑了挑眉,用手指着前方一片漆黑的荒郊野岭,语气玩味地问道:
“小子,赶车技术我承认你比我强。但是……你这路,指得对吗?我们这是要去北边找冠军侯,不是要去山沟里当野人吧?”
正在得意自己驾船技术的公羊拙闻言,小脸一僵,有些心虚地四下张望了一番,声音顿时低了下去:
“这个……北边……不就是一直往前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