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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批霍爷的掌心娇(番外)(2 / 2)

我活了四十三年,没觉得这世界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别人说我冷,说我疯,说我眼里只有权力和利益,我不在乎——直到在酒吧看到阮卿卿。

她穿着白色连衣裙,攥着手机从包厢门口路过,阳光落在她发梢,我忽然觉得心脏像被什么东西攥住了,跳得发疼。

我没管兄弟的调侃,直接把她扛回包厢,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鬼使神差地问“以后跟着我”。

她居然说“你能给我当老公吗”,我当时就愣了——这辈子没人敢跟我这么说话,可我偏偏觉得欢喜,觉得这个小姑娘,跟我一样疯。

后来我才知道,她跟我一样,怕被遗忘,怕不被珍视。

我开始查她的所有资料,从孤儿院到她的喜好,把她住的公寓楼买下来,遣散所有住户,只留我们俩的空间——我就是要让她知道,有我在,没人能再忽略她。

她跟我说“要是你敢看别的女人,我就把你眼睛蒙上”,我没觉得她偏执,反而觉得庆幸,庆幸她跟我一样,把彼此当成唯一。

结婚那天,我看着她穿着婚纱朝我走来,忽然觉得以前的日子都白过了。

我跟她说“要是你敢离开我,我毁了全世界也会把你找回来”,不是威胁,是真心话——我太怕失去她了,怕回到以前那种冷冰冰的日子。

有了念念后,我更疯了,见不得有人欺负她们娘俩,连念念跟小朋友吵架,我都觉得她做得对,因为她护着她妈妈。

念念上大学走后,家里只剩我们俩。

我每天陪着她去工作室,等她下班,牵着她的手去海边散步。

她总笑我老了还吃醋,笑我把资产都给她太傻,可她不知道,没有她,这些东西对我来说什么都不是。

她生病时,我一夜不合眼地守着她,看着她苍白的脸,我才知道,我这一辈子,最在意的从来不是权力和利益,是她,是这个让我活成“人”的女人。

现在我们都老了,我还是习惯牵着她的手,习惯每天跟她说“我爱你”。

有次夕阳下,我跟她说“下辈子我还要娶你”,她笑着点头,眼里的光跟第一次见面时一样亮。

我这辈子疯过,偏执过,得罪过很多人,可我从不后悔——遇见卿卿,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她让我知道,原来疯狂的占有欲也能找到归宿,原来有人会跟我一样,用一辈子的时间,只爱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