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宝练完剑之后看到了站在一旁的薛家兄妹。“薛大哥,怜清妹妹。你们来了,怎么也不说一声,我好招待你们呀。
若不是我这会儿不练了,你们不是还要再上一会儿,你们来金家就是来找我玩的,应该理应由我来招待你们。哪有客人自己站在一旁,主人不管不顾的。”
“小宝/小宝哥哥。”
“我和怜清过来,本来就是想来找你玩,我们都是那么好的兄弟了,算什么客人。
再说了,这么多年没见,如今看你大变了模样,我还真的是有些不可置信,自然要多看两眼。”
“是啊,小宝哥哥,怜清和哥哥刚来没有多久小宝哥哥的现在很厉害哦。”
薛家不重男轻女,所以薛怜清这些年来也跟着武夫子学了些防身之术。
自然看得出来,金小宝练剑的模样并非是什么花架子,而是实打实练出来的。
她还记得以前金小宝不是这样的,这么久不见还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我哪有怜清妹妹说的那么厉害。”金小宝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对了,这回你们回来能住多久啊?”
“祖父说,大约小半年吧。”
“这样啊,那也挺好的呀,苏胤前几日来信说说过些日子也要回来,到时候我们再好好聚一聚,这次我把怀恩给带上。”
哪怕是软磨硬泡,百般请求,他也要将怀恩带出来给他的好友见见。
喜欢一个人,大概就是觉得无论他在做什么,自己都觉得赏心悦目。
而真心喜欢一个人,自然是希望自己的亲朋好友都能认识他,都能知道他的美好。
他的他真正交往的朋友其实并不多,大部分不过都是因着金家的地位,因着他的身份,所以巴结他。
这种友情,一旦金家出了事,那么便是各奔东西,不过人生难得知己嘛。
而且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发却没有用伤人的手段,对比起那些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已经很好了。
不是每个人的一生都是顺遂的,所以那些人并不令并不让人感到反感不适。
而他真正交往的好友呢不多,也就几个。
如今薛大哥回来了他还是想让薛大哥看一看他每每提起的怀恩。
薛悯雨对小宝口中的人十分感兴趣。
最早的时候,他听到小宝捡了个人回来,觉得很是好奇。
他与小宝相结交的时候都是十几岁的少年,而那个时候,怀恩已经存在了。
每每与小宝时,他就能听到小宝在他面前提起怀恩,并且夸赞怀恩有多么的厉害。
也小宝提起过,怀恩是他在荒野之地捡回来的孩子,说那个时候怀恩满身都是伤,十分的可怜。
怀恩虽然失去了记忆,但性子清冷又喜欢宅在家中,所以那些年他倒是没有见过怀恩的真容。
毕竟总不能因为自己的好奇,就跑到别人家里去见人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