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收受贿赂什么的那是提着脑袋享富贵。
这海船出海可不一样,这可是能放在明面儿上的正当收入。
合理合法,最重要的是自己花着不用提心吊胆。
最最重要的是,这钱它来得真容易啊。
只是投上一笔钱,未来就可能有好几倍的收益,这买卖打着灯笼也难找啊!
也就是他们官位尚可,能在御前说上话。
特别是他们当机立断、眼疾手快。
如今那些没有掺和成的官员如今哪个不是捶胸顿足?
不过,未来也不一定没有机会。
虽然倭国的银矿这次是挖完了,但是海上不是还有很多别的赚钱的生意嘛?
大周能工巧匠多,地大物博,有多种多样的生意可以做。
就像大周人对各种香料的推崇,外面的人也对大周的瓷器和丝绸非常迷恋。
大周人会花大价钱买胡椒等物,也可以把自己的好东西高价卖给周边国家。
从前车马慢,承载力不足,如今有了海船,便可以将更多的货物卖到更远的地方去。
很多没赶上第一批海船建造入股的人都动了这个心思,虽然没吃上肉,喝口汤也不是不行啊。
关键是,要看他们的陛下给不给这个喝汤的机会。
海船最大的东家还是陛下本人,毕竟朝中大臣们凑得的份子只造了三十几艘海船。
也就是说,一百艘海船里面,有六十几艘是皇帝陛下独资的。
虽然大臣们凑钱造了三十多艘海船,但是海船的归属还是属于大周皇帝。
这也是当初大家凑份子入股的时候谈的条件,大臣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并且这次银矿开采后的分配自主权依旧在皇帝手中,人家想按照什么比例分配就按照什么比例。
当然,前提是让所有人回本儿,不会让大家的银子打水漂儿。
后续的海上商务活动,也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成。
当然,不是终身制的,有五年之期的限制。
也就是说,五年之后,海船再赚钱就和这帮人没关系了。
不得不说,这些都是不平等条约。
但是,愿者上钩,这些银子都是大臣们自愿掏出来的。
那些不平等条约,也是大臣们自愿签署的。
毕竟有一个补充条约,那就是五年后的商务活动,这些签约的大臣享有优先参股权。
看似是一个不痛不痒的补充条约,实际上对他们是很有诱惑力的。
毕竟他们已经在海上捞金,有相当一大票人还在“望洋兴叹”呢~
所以这条苛刻吗?
那还是苛刻的……
不过主动权在陛下手里,他们想要分一杯羹,就得妥协。
这都是没办法的事,怪只怪,这海的另一边的诱惑力实在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