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猛一拍大腿:“对!咱们的百姓才是人!外族?那就是地里的杂草,拔了就完了!”
“好!”高鸿志满意地点头,“老四这觉悟,够格当我家小舅子。”
他一摆手,话锋一转:
“说起倭国——这帮玩意儿,你揍狠了,他能给你当狗。
可你一松手,他回头就咬你屁股。
麻烦!太麻烦!所以我决定——”
他眼神一冷:
“先劁了。”
“劁?”朱标一愣,“你是说……抓光男的阉了,女的全拉回大明做奴婢?”
“呸!”高鸿志翻了个白眼,“女人?得先教她们说咱的话、穿咱的衣、拜咱的祖宗,把祖坟都给刨了,认不清自己是倭人了,才配进咱们的圈子。”
“我这劁,是劁文化!把他们的字、他们的史、他们的神,全烧成灰!连渣都不留!”
他咂了咂嘴,语气又轻松起来: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
现在嘛,刚起头,不急。”
他其实盘算得清清楚楚——先拉拢人手,打着贸易的旗号,在外头一圈圈划地。
地选哪儿?还没想好。
但怎么搞外族?他早就摸透了。
做坏事?名声肯定臭。
那怎么办?
找个替死鬼冲前面。
谁最合适?
倭国!
让他们去当炮灰?正好!
他们干脏活、恶活、见不得人的活,那是天赋异禀——天生就懂怎么把人往死里整。
高鸿志真正要的,是大明这张底牌。
不管怎么玩,只要华夏的根还在,他就立得稳。
不然,再大的海图,都是纸糊的屋子,一阵风就散。
所以,他最看重的,是朱标。
没有这位便宜大舅哥撑腰,他就算喊破喉咙,也招不来一个人。
人家当他是疯子,绑了送官都算仁慈。
可有了朱标——那就是皇命在身!
他高鸿志,才能在海外横着走,胡作非为,还美其名曰“替天行道”!
没了大明这棵大树,他连根草都不是。
所以他今天要把那些阴损招数全倒出来,让这些古人开开眼——什么叫“杀人不用刀,诛心才叫狠”!
其实,自古中原那一套“朝贡”,压根不是傻子玩的把戏。
你以为周边小国送点人参、毛皮,就能换回咱家的丝绸、瓷器、金子?
真当内阁那些老头是摆设?
人家算得比谁都精——不是你进贡多,你就得赏多,而是**我们定规矩,你们照着活!**
高句丽挖一株人参,十个人进山,八个人死在雪地里,最后才有一株能送进京城。
可那参,到了大明,换三车铜钱,换十个倭奴,换一船瓷器。
谁在吃肉?谁在喝汤?
谁是砧板上的鱼?
谁又是那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