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当机立断,迅速派遣专人前往新疆,详细了解当地的资弹管理状况。然而,由于子弹数量众多、分布范围广泛,再加上下发时间已久,要想进一步精确划定核查范围,实在是困难重重。
第三项重点工作,是要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地区和落脚点。而面包车司机,作为几起案件中最为关键的目击证人,其与犯罪嫌疑人短暂接触过程的挖掘工作,自然成为了专案组的重中之重。
在这一过程中,专案组取得了一项颇为显着的成果,那便是对犯罪嫌疑人口音的确定。为此,专案组特意请来专业的语言专家,将面包车司机与犯罪嫌疑人的对话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拆解与剖析。
尽管双方在车上的交流十分简短,仅有寥寥数语,总计不过27个字,但专家们依然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当属犯罪嫌疑人所说的“木板儿”这一句。
经过反复的推敲与研究,专家们最终认定,犯罪嫌疑人所操持的并非标准的普通话,而是带有明显北京地方特色的方言。
这一发现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为专案组指明了方向。根据这一判断,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是土生土长的北京市人,而非来自外地的流动人口。
此外,专案组对首发案件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这是因为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所表现出的“自然情况”最为丰富,而其刻意粉饰的成分则相对较少。
而在继发案件中,他会不断地对之前的作案手法、作案地点等进行某种“修补”。这种“修补”可能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也可能是为了让警方更难以追踪到他的踪迹。因此,一般来说,首发案件往往最能反映出犯罪嫌疑人的真实情况。
首案发生在高井电厂,从犯罪嫌疑人对电厂情况的熟悉程度来看,他对这里的环境非常了解,甚至可能经常在这里活动。所以,专案组推测他的居住地应该距离电厂不远,这样他才能如此熟悉电厂的内部结构和周边环境。
在“4·07”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作案后返回,中途拦截了一辆蓝色面包车。经过调查,这辆面包车的目的地是模式口的337路汽车总站。通过专家的分析论证,他们认为337汽车站很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返回方向。
此外,337路汽车总站距离高井电厂也不远,这进一步证实了专案组的推测,即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和居住地都在石景山区内。
而且,另一起案件发生在丰台西部,虽然距离石景山区有一定距离,但交通十分便利,这也说明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可能不仅仅局限于石景山区。
综合以上种种分析,专案组认为,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及居住地在石景山区之内,而其中最为关键的地方,应该就是337路汽车总站附近。这里可能是他的居住地点,也可能是他经常出没的地方,对于破案具有重要的线索价值。
专案组经过深思熟虑后,明确了侦查的范围,决定以337路汽车总站为中心,向外辐射5公里的区域作为重点排查范围。这个决定是基于对现场人证物证的充分利用和深入分析得出的,是合理且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