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在几次小试牛刀之后,李娜的资产也到达上百万刀了。
别问为什么是刀,而不是法币。
唯一不太好的就是李娜的新书还是开不出来,她还是没有找到新书的锚点!!!
这一点让李娜很无奈,现在这方面的技巧,她是完全掌握了,偏偏最核心的东西,以前最不缺的,现在却让李娜头疼。
试过好几回了,但写的都不是自己想要的东西,李娜就知道这本书的灵魂不好找。一本书若没有灵魂,文笔再好,也不过就是一堆冷冰冰的,无甚感情的,打不动任何人的,文字而已。
“娜娜,你怎么又发呆,来,尝尝我的手艺!”
谢朝云是个很好很好的男朋友,俩人在一起同居似乎,他这个住处,可谓是完美,李娜感觉这里的空气都更加清新。就在这里住着是超级舒服,真的挑不出一丁点毛病来,各方面感觉都超级好。
“好呀,只是好奇怪,难道我嗅觉失灵了吗?我没有闻到香味唉!”
谢朝云最拿手的就是做各种烤肉了,那味道让李娜流连忘返
有一段时间都让李娜担心是否会增加体重了,李娜可不想成为大胖子,真的有点担心的,因为李娜家里有这个易胖体质的遗传。
李娜现在没胖,是因为她才20岁,可是40岁的妈妈已经是170斤的大胖子了,姥姥还有奶奶,在三四十岁的时候也是大胖子。
后来就血糖偏高了,所以李娜害怕,害怕遗传啊!怕胖,也怕血糖高。
但这是半个月之后,李娜就不怕了,就吃他各种美味的烤肉,除了非常美味,除了食欲大增,除了每天坚持锻炼之外。
李娜感觉自己体质越来越好了,越来越轻盈,就脑子是越转越快,虽然这脑子本身就已经很天才了。
李娜就感觉就他这些烤肉吧,都像是玄幻小说中写的灵肉了!
“用特殊手法做的,能把野鸡的香味锁住,你尝就能尝出来了,保证你喜欢。”谢朝云笑眯眯的
“原来是这样啊!”虽然李娜也不知道,就他这从哪里弄来这么多野鸡的,还是传统的五彩斑斓的野鸡,而不是火鸡。
本来鸡肉吧,李娜也就喜欢那种甜口的,或者说不是特别喜欢,李娜最爱吃的是羊肉牛肉!
可没想到这家伙能把野鸡烤的那么好吃,简直是李娜这辈子吃到的口味最好的烤野鸡了。
比那米其林的大厨做的都好吃!!!!
天才啊天才。真的和天才在一起,你会发现,人家处处是天才,而不是单一方面的天才!
俩人在一起吃烤野鸡也没什么复杂的什么规矩,就直接坐在桌子上,这么撕一块,拿在手上啃。
李娜也觉得就这么吃才最有感觉,不然什么去正式的西餐厅又刀叉啊,又这个那个的,虽然这礼仪现在她不差了。
但是感觉还是挺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