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你这么一说,估摸宋叔那边,应该也能开镰了,这一两日,我得过去瞅瞅。”
说话间,主仆二人已进了屋。
拴好驴车的黑娃,进院后的头一件事,并非急于回屋,而是来到兔笼前,目不转睛地盯着里面正在啃食马莲的兔子,看得入神。
他自幼就很喜欢小兔子,觉得它蹦起来的样子,很可爱,为此,父亲还不辞辛劳地上山寻了数日,好不容易才逮到一只野兔,带回家供他玩耍。
只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久,那只兔子就因病死掉了,他哭得稀里哗啦,甚至还给小兔子垒了个坟包,每逢想念之时,就去它的坟头坐坐。
如今忆起,不得不感叹一句,时间过得可真快,转瞬他已长大成人,可爹娘却离他而去,尚未享受到儿子的福气,就先行一步上了天堂。
坐在不远处纳鞋底的赵桃花,见他如此入神,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黑娃,你在想啥呢!这里味儿可大了!你莫不是闻不到?还是压根不嫌弃?”
黑娃却摇了摇头,“不嫌弃,养兔子不都这样嘛,嫂子已经把这里收拾得够干净了,有点儿味道也在所难免。”
他突然蹲下身子,将一根手指伸入笼中,很快就有一只半大的小兔子,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低头嗅了嗅,或许是察觉到气味有异,知道并非食物,便迅速跑开了。
“真没想到,你一个大小伙子,竟然也喜欢兔子,真是奇了怪了。”
在赵桃花的记忆里,似乎只有女娃娃,才会喜欢这毛茸茸的小动物,男娃比较少见。
他们家就有现成的例子,女儿对兔子和竹鼠喜爱有加,只要一回家,就喜欢守在笼子前,静静地看着兔兔吃草。
儿子却对兔子不是很感兴趣,还说,那是女娃娃才会喜欢的动物,他是男孩,才不喜欢呢!有失男子汉风度。
不过,说归说,还是会去给兔子打草。
当时,听到儿子这番话,把赵桃花笑得前俯后仰,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嫂子,不怕你笑话,我从小就喜欢兔子,为此,我爹还特意跑去山里寻了好几日,给我抓了一只大肥兔子呢!”
说着说着,黑娃的声音就哽咽了,看到这一幕,赵桃花顿时恍然大悟,这孩子莫不是想他父亲了吧!
瞧自己这张嘴,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兔笼前是有味道,但于黑娃而言却承载了太多的思念,又怎会嫌弃呢!
“黑娃呀!我都忘了问你,这脸是怎么弄的?”赵桃花连忙试着转移话题。
最初黑娃进院时,是带着帷帽的,不知何时,竟摘了下去,她这才发现对方的脸肿得老高,伤得不轻。
“就是前日同老爷和夫人进山,不小心摔了一跤,就变成这个样子了,不过,已经快好了,最多再有个三五日,估计就能全部消下去。”
黑娃忘记自己脸上还有伤,刚刚看兔子不方便,就把帽子给摘了下去。
“你这孩子,咋如此不小心呢!一定很疼吧!这些时日,千万别吃辣的,鸡蛋类的东西,免得伤口感染,不好愈合。”
赵桃花仔细端详了一下黑娃脸上的伤口,心中不禁感叹,这得有多痛啊,若是换成怕痛的她,估计得嚎啕大哭。
听到这话,黑娃不禁想起昨日吃的辣炒田螺,那味道,简直让人回味无穷。
不过,吃完之后,脸上确实有点不舒服,但他也没在意。
就是这次做的,没有上次口感好,还有点牙碜,个别田螺里面有沙子,把他的牙齿都咯痛了。
黑娃笑着摇了摇头,“谢谢嫂子关心,无妨,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小伤不算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