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一顿胖揍之后,吴芳又把被抢走的5000元钱要了回来,临走之前又告诉胡跃龙:“我说过不报警就不会报警,走了,撒由那拉!”
胡跃龙和曹英从地上爬起来之后,不禁感到万幸,人家要是真报警了,估计这次就废了,这么来看的话,吴妹子还是挺讲究的。
其实吴芳之所以没报警,是有她自己的考虑,首先就是诚信很重要,背弃信义是要遭到唾弃的。
站在吴芳的立场上来看,她肯定是不愿意去报案的,她雇佣私家侦探调查前夫的隐私,这种事本来就是违法的。
吴芳可是银行的一个小领导,事一旦闹大了,工作很可能受到影响,况且5000块钱这点事还不足以让罪犯受到重判。
因为吴芳并不知道胡跃龙他们身上的那些案子,自己跟他们接触了一年多,自己的真实信息已经被他们掌握了,万一对方出来之后报复自己就麻烦了。
这起案子等于是双方都逃过了一劫,胡跃龙和曹英也长了记性,后面再作案的时候,绝对不能心慈手软了,也绝对不能再相信各种眼泪,必须坚决把人干掉,不给她们任何机会。
眼下的当务之急,是赶紧再租一个房子,这个房子已经暴露了,后面得换个地方。
随后胡跃龙跑去莲湖区劳动路附近租了一间民宅,得赶紧再做一单,现在着急用钱呢。
还好之前一直都在联系几个目标客户,其中有一个女的姓洪,也是在西安的一家银行工作。
洪某当年38岁,身高1米57,她同样是想调查自己老公外遇的内幕,于是曹英打电话通知他:“我们这边已经调查差不多了,你过来拿资料吧,别忘记带上费用。”
2004年12月31号这天,洪某如约而至,等她进屋之后,胡跃龙的眼睛一下就亮了。
洪某留着一头披肩长发,上身穿着一件短款的粉红色羽绒服,下身穿着一条棕色裤子,脚蹬一双高筒皮靴,还斜背了一个棕色的挎包。
在那个年代,这一身打扮就是典型的不差钱,胡跃龙赶紧给曹英使了个眼色,两人马上动手,很快就把洪某控制住了。
紧接着两人从洪某身上搜到了现金100元,不过还有5张银行卡,以及一部手机和一部小灵通电话。
下一步就是逼问银行卡密码,洪某是比较配合的,你们想要钱无所谓,给你们就是了。
这次还是曹英出去取钱,他很顺利的就在取款机上取到了3500块钱,然后又开开心心的返回了出租屋。
人肯定是要杀的,但在杀之前不能浪费,于是胡跃龙和曹英轮流玷污了洪某,然后才开始杀人碎尸,再分了好几次,把尸块带出去扔到了下水道里。
接下来这个案子又不一样了,2005年2月17号,这天是大年初九,绝大多数单位都正常上班了。
当天上午曹英接到我一个电话,对方开口就问:“我老公在外面胡搞,但是我抓不到什么把柄,你们能帮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