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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1章 吉林雇凶杀人案康健(四)(2 / 2)

石战英紧接着又问了一句:“钱什么时候给我?”

刘承越告诉:“先别着急,晚几天再给你!”

三天之后,两个人见了面,刘成月在长春路的两家银行,分成两次取了8万元现金,再加上自己贷的一万五千元,全都给了石战英。

在这之前刘承越已经给了石占英三万五千元,他原计划是给十万,后来加了一个人,答应多给一万,现在为了安心,又多给了两万。

这里需要说句题外话,其实在这起案子中,李光的作用才是最大的,他捅了关键性的两刀,然后拿走了李宝军的物品,结果最终才到手一万,而石战英只打了不疼不痒的两锤子,却一个人拿走了十二万。

这样的分配看起来挺不合理,但是没办法,刘承越也管不着,他当时找的是石战英,钱我只多不少的给你,究竟怎么分配,就是你们俩的事了。

那边的警方接到报案之后,马上展开了调查,但是并没有查到太多有用线索,结果到13天之后的1月30号,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这天石战英跟一个叫孙海涛的朋友喝酒,喝醉了之后竟然迷迷糊糊的说道:“我在吉林市杀人了,估计警察现在肯定到处抓我呢,实在不行我也不想活了!”

孙海涛问了几句,含含糊糊的并没有正面回答,等喝完酒之后,孙海涛回家就把这事跟弟弟孙海波说了。

孙海波一下就联想到了最近闹的沸沸扬扬的那起杀人案,他觉得这事没准是真的,于是马上就跑去举报了。

警察接到举报信息之后,马上调取了石战英的手机通话记录,最终锁定几名犯罪嫌疑人,两天之后的2006年2月1号,刘承越、李光、康健和康壮在同一天全部被抓捕归案。

但是抓捕石战英的这一路警察却碰到了一个意外,因为这小子早有预感,他看到警察进屋之后,直接吃下了一包早就准备好的毒药,成功的自杀了。

刘承越身为派出所副所长,精心策划了这么长时间,结果千算万算,却没算到一个猪队友喝多了,竟然自己把这事捅了出去。

2006年11月20号,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刘承越和李光死刑,判处康健无期徒刑,康壮有期徒刑五年。

根据康健的减刑公告显示,她在服刑期间多次获得减刑机会,最终的刑期为2026年2月6号,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马上就能重见天日了。

最后就要说说小三朱燕博了,这个女人自作聪明弄出来一个和平相处协议,其实这东西就是扯淡。

女人之间的这种关系就是死敌,根本就没得谈,最好的方式就是赶紧断开,大家离的远远的,永远不见面才是最好的选择。

朱燕博作为一个刚毕业的女生,自以为自己很有想法,最终的结果是他没了男人,钱也没捞到,好在她给李宝军生了个儿子,还能继承一些家产。

根据企业信息显示,2008年的时候,李宝军的那家公司新增了一个大股东,名字叫李梓萌,此人就是朱燕博生的那个儿子。